各道路运输经营业户:
按照《广东省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数据质量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市辖区内道路运输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业户,注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告。
连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7月15日
索引号: | 11441882560804648B/2025-00084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清远市连州市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 | 2025-07-15 |
名称: | 关于注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公示(连交运政销2025005)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5-07-15 | |
主题词: |
各道路运输经营业户:
按照《广东省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数据质量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市辖区内道路运输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业户,注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告。
连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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