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龙坪镇镇、村两级河长的通知
各村委会、各职能部门:
鉴于镇、村各河长的工作岗位调整,为加强我镇河长制工作的统筹协调力度,进一步落实河长制相关工作,经镇总河长、副总河长同意,对我镇镇、村两级河长进行调整,调整情况如下:
一、龙坪镇镇级河长
总 河 长:唐建安(党委书记)
副总河长:徐 俊(党委副书记、镇长)
镇级河长:陈德全(镇人大主席)
陈维江(党委副书记)
曾 媚(党委副书记)
郑忠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何志强(党委委员、副镇长)
吴克祥(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何翠华(党委委员)
梁国强(副镇长)
黄明康(副镇长)
李金玲(副镇长)
邹智立(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主任、队长)
二、龙坪镇村级河长
村级河长: 潘林森(龙坪村党委书记)
莫德成(垦区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王 剑(青石村党委书记)
李银友(东村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黄四新(太坪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温华权(朝天村党委书记)
陈志华(麻步村党委书记)
陈水桥(乌石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李新强(松柏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刘剑民(孔围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杨 赫(石桥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温志友(袁屋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龙春凤(沙坳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黄雪花(黄芒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潘 锐(凤凰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李长轩(元壁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附件:龙坪镇镇、村两级河长责任区
龙坪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