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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清远市连州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882007319989Q/2024-00073 分类:
发布机构: 清远市连州市林业局 成文日期: 2024-12-03
名称: 关于公开遴选连州市松材线虫病疫木处理厂的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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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连州市松材线虫病疫木处理厂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12-03  浏览次数:-

  由于我市两间疫木定点处理厂即将到期。为加快我市松材线虫病疫木处理进度,市林业局决定重新公开遴选松材线虫病疫木定点处理厂,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

  凡在我市辖区内从事木材经营加工的企业。

  二、报名条件

  (一)企业的加工生产流程符合除害处理技术要求,必须具有生产纤维板、刨花板、胶合板或生物质燃料、制炭、造纸等的工艺流程;

  (二)企业具有符合木材变性加工要求和标准的生产设施,厂区位于疫区、面积不得小于15亩、木材日处理量不少于10立方米;

  (三)企业具有健全的疫木加工生产管理措施和制度,应建立包括疫木入厂时间、数量以及疫木加工数量、除害处理情况、制品出厂等情况的台帐。

  (四)企业具有专门的疫木堆场或堆库、围墙、大门等等防止疫木流失的场所,疫木堆场或堆库和加工区域具有防止疫情扩散的设施或设备,疫木处理剩余的树皮、边角等废料的粉碎或烧毁设施或设备;

  (五)企业需使用密封车厢运输疫木进厂,相对固定车辆进行运输,对车辆实行定位监控;

  (六)企业在工厂大门、货物进出通道及疫木堆放和加工区域有可全程监控的在线视频监控系统。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2024年12月4日—12月10日。

  (二)报名地点:连州市森林病虫害防治与检疫站。(市林业局五楼)

  (三)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网上报名。

  (四)报名材料: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报告;

  2.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3.木材加工厂位置、厂区面积证明材料(如租地合同、加工厂址必须在连州市辖区内等);

  4.木材加工厂设备清单表、日木材处理量证明材料、设备照片;

  5.木材加工厂生产管理和措施制度材料(如木材进出台账、加工数量等资料);

  6.堆场大小、堆库、围墙、大门、监控等照片资料。

  (五)资格审核:由市森林病虫害防治与检疫站对报名申请企业资格进行审核,对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遴选工作。

  四、选取方式

  由市林业局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委对申请企业开展评审(包括审阅申请材料、实地考察等)工作,根据评委评分从高分往下依序选取松材线虫病疫木处理厂,取足名额即止,如遇弃权的往下选取,未取足名额时如遇相同分数不能确定的,由评委投票决定。

  五、公示

  根据选取评审结果确定选取企业名单,并在连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将疫木处理厂名单报送到省、市林业主管部门报备。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63)6622918,监督电话:(0763)6627041。

  七、本公告由市林业局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连州市林业局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