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严厉打击各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强化社会监督,鼓励公众积极参与保护行动,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和全省“清风行动2025”有关工作要求,结合连州市实际情况,现将非法捕鸟等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行为举报范围及电话向社会公布,广大群众如发现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行为,可随时拨打举报电话。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一)非法猎捕、杀害国家、省级重点保护及“三有”野生动物的行为;
(二)非法使用枪支、毒药、爆炸物、弓弩、电击或电子诱捕装置、捕鸟网、猎套、猎夹及其他危害人畜安全的违法行为;
(三)非法使用夜间照明行猎、歼灭性围猎、捣毁巢穴、火攻烟熏、网捕等方式猎物野生动物的行为;
(四)非法收购、运输、出售、携带、寄递、经营利用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的行为;
(五)非法使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行为;
(六)在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等生态敏感区域非法破坏鸟类栖息地等行为
(七)其他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举报电话
连州市林业局,0763-6623197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