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连州市“一江两湖”项目建设安置小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需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连州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连府〔2019〕45号)、《关于连州市“一江两湖”项目建设安置小区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连州市“一江两湖”项目建设安置小区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的有关规定,连州市连州镇人民政府拟采取公开摇号方式,从已报名登记的房地产评估机构选定一家评估机构,对连州市“一江两湖”项目建设安置小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范围内的连州镇城西鹅公潭53号内第三幢3106室、连州镇城西鹅公潭53号内第三幢3206室房屋进行评估,现将公开摇号选定评估机构的事项公告如下:
一、摇号时间:2023年10月11日下午15:00开始至活动结束。
二、摇号地点:连州市连州镇白水路151号连州市自然资源局5楼502室,联系人:邓记强,联系电话:13926601398。
三、组织单位:连州市连州镇人民政府
四、参加单位、人员:连州市连州镇人民政府、连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屋征收办公室、已报名登记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被征收人或被征收人的委托人。
五、具体流程:为保证摇号过程的公开、公平和公正,由公证处对摇号活动全过程进行现场公证、全程由公证机构录像。
六、评估机构的确定
评估机构按签到顺序依次摇珠确定本次摇珠活动的本机构号码球,主持人通过摇珠确定本次摇珠操作人,公证员检查号球和摇号箱。摇珠操作人摇出的第一个号码球则该机构确定为本项目的评估机构,摇出的第二个号码则为第一候标单位。
七、被宣布并签名确认摇珠结果。
摇珠结束后,工作人员当场宣布摇珠结果。中标及候标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被征收人或被征收人的委托人、连州市连州镇人民政府、连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屋征收办公室、公证员等参加摇珠人员现场签名确认摇珠结果。
连州市连州镇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