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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连州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882007319858W/2022-00003 分类:
发布机构: 清远市连州市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2-01-23
名称: 连州市民政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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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州市民政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3  浏览次数:-

       连州市民政局依据《中共连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印发<连州市202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精神,局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依法行政工作。现将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举措和成效

      (一)2021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措施和成效

      局党组书记、局长欧阳文同志切实履行主要负责人法治政府建设和普法教育第一责任人职责。局班子成员实行“一岗双责”责任制,成立连州市民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把法治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法治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责任明确,工作落实。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守法学法用法,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落实,组织党组、干部职工学习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学习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学习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新施行、新修订的法律法规。

     (二)本单位党委(党组)认真学习法治政府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研究落实措施的具体内容

        2021年6月11日,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组织干部职工集体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提出“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系统研究谋划和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要求。

       连州市民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学习贯彻《中共连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印发<连州市202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明确执法权限,落实执法责任,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党组书记、局长欧阳文同志明确要求各股室及下属单位要严格按照依法行政工作程序落实审核审批手续,在执行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服务类审核、审批工作中加强沟通协调,稳妥处理,推进公开、公平、公正依法行政。向社会公示与其他组织利益密切相关的办事内容、条件、程序和投诉渠道,公开的内容做到合法、规范、具体、统一、有效。   

     (三)按照中共、省委、市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文件要求,编制完善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一是严格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严格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二是依法开展行政许可工作,2021年,连州市民政局通过行政许可19项,并及时在相关行政执法平台上录入。三是抓好民政职能方面的依法行政制度建设。按照省市民政部门、市司法局关于依法行政工作规定,贯彻落实依法行政制度,把各项制度规范化、具体化。将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服务类项目的统一办理、实施程序、听证、监督检查等制度按照职能分工,分解落实到各股室、责任人,制订统一的依法行政工作流程。通过定期的监督通报,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行为,改革行政管理方式,提高审批办事效率。

     (四)贯彻落实“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的要求

       连州市民政局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文件精神,建设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一是做到持证上岗、执法亮证、程序合法。2021年,通过执法证考试2人,现有行政执法工作人员2名,全部属于在编人员。二是每月集中组织干部职工学习行政执法相关知识。局党组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组织行政执法工作人员通过学习强国等平台自学学法,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意识,自觉地运用法律手段解决民政业务方面的各种矛盾和问题。三是建立权力清单和相应责任清单制度。坚决防范行政执法中可能出现的以权谋私、以情代法、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问题,树立执法工作人员的良好形象。

    (五)贯彻落实“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领域全过程”的要求

       一是不断提高底线民生保障水平。2021年1月1日起,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807元提高到每人每月847元,月人均补差683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现行的每人每月58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638元,月人均补差400元。截至10月,共有低保6247户11450人,1-10月发放低保金4696.1586万元。

       二是提高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水平。2021年1月起城镇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原每人每月1292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355元,比原供养标准每人提高了63元。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原每人每月928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021元,比原供养标准每人提高了93元。截至10月,共有特困供养人员2989人,1-10月发放特困供养金3057.0226万元。

      三是落实孤儿生活保障。2021年1月完成对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提标,社会散居孤儿标准从每人每月1110元提高到1227元,集中供养孤儿标准从每人每月1820元提高到1883元。截至10月,全市在册孤儿有52人,其中社会散居孤儿42人,集中供养孤儿10人。1-10月份共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70.9311万元。

      四是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残疾人困难生活补贴从原来2100元/人/年提高到2172元/人/年;重度护理补贴从原来的2820元/人/年提高到2916元/人/年。截至10月,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0000人,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4542人,1-10月共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金额3242.2695万元。

    (六)贯彻落实“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系统研究谋划和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要求

      一是积极推进全失能、半失能特困老人集中供养。2021年1月起,通过资源整合、统筹安排,将全市12个镇(乡)有意愿入住的失能、半失能特困老人安置到市福利院进行集中供养。截至10月,市福利院集中供养全失能特困老人53人、半失能特困老人3人。在原有护理费标准的基础上,按机构内老人的护理等级,为全失能老人、半失能老人、全自理老人分别增发1500元、1300元和800元护理费,以提高护理能力,充实护理力量。乡镇敬老院基本实现以自理老人为住,护理压力大幅下降。

       二是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积极推进城市居家养老服务助医、助浴试点。2021年5-9月,由连州市起航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和同心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组织社工、志愿者负责协助老人到定点医院就诊、体检等,为连州市60周岁以上的老人提供免费助医服务约1300人次;由连州市星华养老院派出护理员开展助浴服务,为半失能、全失能老人提供半自费助浴服务300人次。

      三是认真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截至10月,共有 12490人享受高龄津贴,1-10月共发放高龄津贴资金1332.435 万元。

      四是积极落实“银龄安康行动”工作。2021年1月,由本级财政出资94.872万元统一为本市户籍的所有60周岁及以上老人共94872人购买2021年度“银龄安康”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简称“政府统保”),保险费每人每年10元。

     (七)有效落实基层治理工作,加强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通过实施党建年度综合考核,将村级党组织建设情况进行分类定级,采取“抓两头、促中间”的办法,进一步健全农村党建工作的动力机制,营造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本年度,根据《清远市村(居)民委员会工作职责事项清单目录》,班子领导及相关业务人员多次深入镇、村指导,厘清乡镇政府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权责边界,清理整顿村级组织承担的行政事务繁杂等问题。

      二是强化基层党组织领导地位,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班子。连州市村(社区)书记、主任“一肩挑”比例达100%。新一届村(社区)“两委”班子平均年龄约40岁,本科及以上学历56人,大专学历335人,高中和中专学历420人,高中以上学历占84%;女性“两委”干部311人,约占32%。换届后,连州市村(社区)“两委”干部队伍结构更合理,素质更加优良,有力推动党建带群建、区域化群建、群团共建。

     三是创新发展乡村治理机制,建立健全村民自治机制。根据清远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村规民约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根据本市实际,选取三水瑶族乡新八村作为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试点,已完成试点场所挂牌、制定村级议事协商制度、协商流程图、协商会议流程图、协商规程。选定西岸镇东村作为试点村,积极探索“一部两会”协商议事新模式,开展村级协商议事创新试验,以点带面形成辐射,着力为全市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创出一条新路子,努力构建乡村治理新格局。

     (八)完善社会组织管理制度,加强社会组织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截至2021年10月31日,登记在册的社会组织共有141个(其中社会团体67个,民办非企业单位74个),业务范围覆盖公益慈善、社会服务、城乡生活群众等领域,已覆盖全市12个镇(乡)。

      一是积极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减税降费的重大决策部署,将“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工作纳入重点工作。2021年4月至9月在全市行业协会商会领域组织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和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清理整治专项工作,截至11月,连州市行业协会减免(包含2个不收会费的协会)会费的行业协会有3家,涉及59个企业单位,减免会费达15.9万元。

      二是持续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为进一步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连州市民政局在2021年5月成立了“进一步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下发《连州市民政局关于成立进一步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连民〔2021〕52号)。根据上级部门提供的截图线索,联合市场监督局到连州市雅之贝纸尿裤商会进行实地检查,未发现有挂牌现象。

     三是做好对社会组织的常规工作检查。根据《清远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岁末年初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清民〔2021〕1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防控的有关指示精神,对连州市的8家校外托管机构的安全消防及落实疫情防控情况进行实地检查。根据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相关文件要求,在10月完成了8家社会组织的抽查工作(其中单部门抽查6家,跨部门抽查1家、配合部门检查1家),抽查结果已在平台上公示。

      四是做好社会组织年报审核工作。对社会组织提交的年报进行网上申请填报、网上审核办结,暂有118个社会组织在网上提交年检资料并通过审核,年报率达到88%。

      二、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基层法治创建基础工作还较为薄弱,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的宣讲教育活动较单一,普法力度不够。执法队伍力量不足,执法体系还需进一步加强。

     三、对近期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自查阶段中发现的问题的整改思路和措施

       严格按文件要求执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单位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述职述廉述法报告,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履行职责。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记党的宗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

      坚持教育为先,增强领导班子、下属单位负责人和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增强抵制腐败侵蚀的意识。定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召开职工大会,坚持会前学法,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学习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学习各级相关会议精神和民政相关法律法规,准确把握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意义,发挥好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利用现有渠道加大宣传力度,通过LED显示屏滚动播出民政相关政策和办事流程。印制最新版的民政政策宣传手册,免费向群众发放,普及婚姻法、老年人权益保护、收养登记等知识。开展“法治村(社区)”示范创建活动,全面提高广大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和法治意识。

       四、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思路和计划

     (一)做好法治宣传工作。连州市民政局与社会服务中心联合推动法治宣传日、宣传月等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深入社区和乡村,让法治政府建设观念深入人心。

     (二)做好基层政权建设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文件精神,完善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制度,规范村党务、村务公开栏建设,实现公开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梳理村级事务公开清单,及时公开组织建设、公共服务、脱贫攻坚、工程项目等重大事项。联合市农业农村局等六部门印发《连州市加强乡镇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方案》至各乡镇,指导各乡镇结合实际,学习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典型经验,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三)做好社会组织管理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完成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总结及“回头看”工作情况。目前行业协会商会共有18家,其中连州市商会、连州市傢俱行业协会由市工商联作为主管部门视为已脱钩。对脱钩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回头看”,对党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回头看”,对新型监管体制机制建立情况进行“回头看”,对支持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对脱钩改革经验成效进行“回头看”,对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工作进行“回头看”。

     (四)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其他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连州市民政局

202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