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清远市连州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882007319970U/2022-00206 分类:
发布机构: 清远市连州市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2-10-08
名称: 关于公开遴选2022年连州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培训机构的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10-08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关于公开遴选2022年连州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培训机构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10-08  浏览次数:-

  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2年广东省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办〔2022〕72号)及清远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2年清远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清农农函〔2022〕129号)精神和要求,为做好2022年我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我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我市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培训机构遴选条件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已列入中组部、农业农村部和广东省农业农村厅认定的培训基地(综合类)名单。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5年无不良记录;具有较强科研开发、推广和教学能力。

  2.具有培训资质(办学许可或培训、推广职能),拥有农民培训工作经验,相关培训证明材料丰富齐全,能提供合理的实施方案、培训方案和资金使用计划。

  3.具有课堂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实习实训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具有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具有培育目标所要求的其他软硬件条件(有专职人员整理材料,对精品课程具有做好课件、录像、编辑等整理工作的能力,能建立真实、完整、规范的培训档案等)。

  4.未按期完成上一年度培训任务或上一年度项目验收不合格的培训机构,不能参与遴选2022年的培训项目。

  5.具备与培训内容相适应的培训能力和跟踪服务能力等。

  6.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部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7.能够履行《2022年广东省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关于“培育内容与要求”相关设置。愿意在高素质农民培训主管部门指导下承担培训任务,遵守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及资金管理规定。

  二、申报时间

  2022年10月9日至2022年10月13日

  三、培训任务

  本项目培训资金42.05万元,培训高素质农民145人。

  四、申报材料及审定程序

  请具备以上遴选条件,有意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申请报名,内容包括:申请书、法人证书、培训资质、机构简介(含师资情况、实训基地情况、保障措施等)等有关证明材料和培训方案(含资金使用方案)。以上材料装订一式五份申报书,于2022年10月13日17:30分前邮寄至连州市农业农村局(以邮戳日期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连州市农业农村局接受培训单位申报后,由市场信息化合作交流与科技教育股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确定。确定的培训机构审核汇总备案。

  地址:广东省清远市连州市湟川北路144号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邓莉萍        联系电话:0763-6639009

  

连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