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远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3年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认定与监测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现组织开展2023年清远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认定工作,申报条件详见附件。请符合条件的企业于2023年9月4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三份)装订成册,同时报送电子版(盖章版)至连州市农业农村局政策法规改革与农村合作经济指导股,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附件1:清远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3年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认定与监测工作的通知.pdf
连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14日
( 联系人:吴嘉琪,联系电话:66390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