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远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8月24日至2022年10月31日,清新区委第二巡察组对我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并于2023年3月8日,向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制定实施方案和整改措施,逐项分解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分工,扎实有效推进整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整改自觉
我局党组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巡察反馈意见下发后,局党组高度重视,迅速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落实巡察整改工作,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深入分析梳理反馈意见,分解细化整改责任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时限,压紧压实巡察整改责任,把整改工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实抓好。二是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任务。局党组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将巡察反馈意见分解到人、责任到岗,各部门结合巡察反馈意见进行深刻剖析、对照检查,进一步细化整改措施,抓实抓细抓具体,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工作方案,推动巡察整改工作有序开展。三是逐一销号落实,有序推进整改。按照整改工作方案全面落实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巩固提升整改成效,防止反弹回潮;对需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对推进难度大的整改任务,分步分阶段有序推进。
二、强化责任担当,全面落实整改任务
针对反馈意见中的9个问题和内部自查出来的一些情况,我局党组积极开展整改。截至目前,已整改完成4个,阶段性完成整改5个,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落实党中央决策以及上级党组织工作部署方面存在的问题
(1)理论学习不深入,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领会不够到位。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并印发《连州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及重要文章等作为党组会议、党员会议及干部职工会议的第一议题严格执行,并要求各支部参照执行,长期坚持。二是强化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2023年,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了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全省推进春耕备耕工作视频调度会精神、全省春耕备耕生产暨支农服务下乡现场会及清远市粮食生产保障部门联席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等,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乡村振兴战略指示精神等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同时,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三是将粮食安全作为局党组中心工作,严格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
(2)统筹协调作用发挥不充分,党组对“三农”工作领导有所弱化。
整改状态:阶段性完成整改,持续推进。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推进移交镇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权。我市整县推进镇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第一、二标段已完成竣工验收工作并将污水运营权移交至有关单位。二是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村级污水处理设施竣工验收进度,我局已召开村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竣工验收协调会11次,截至目前,村级污水处理设施第三至第七标段已完成镇级初步验收工作。针对目前还未完成验收的村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我局已初步制定项目验收计划。三是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涉及项目资金支付不到位问题,我局已递交报账资料至有关单位,并多次与相关单位沟通协调,加快资金支付。四是我市整县推进镇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于2019年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同年立项,于2020年印发实施方案,项目前期已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图等资料,前期调研较为充分。
(3)学用结合不紧密,贯彻落实“三农”工作决策部署存在落差。
整改状态:阶段性完成整改,持续推进。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乡村振兴资金支出率低,相关工作推进不力”问题。一是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我市2018—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全部完成市级竣工验收工作。二是加强资金统筹规划。(1)针对连州市衔接资金中央资金、市级资金报账问题,经市民宗局反馈,截至2022年11月21日已全部支付完毕;针对连州市衔接资金实际资金报账率低问题,我市衔接资金市级资金项目正在有序推进中,下一步我局将督促乡镇加快推进项目实施,抓紧完成资金支出;2022年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市级配套资金(美丽乡村建设方向)截至2022年5月17日,已全部完成支付。(2)针对“连州市2021年省级帮扶资金支出率”的问题,截至目前,项目剩余资金已全部提交至市财政局报账,待财政安排资金拨付。(3)针对“连州市衔接资金县级资金报账”的问题,我局于2022年8月8日收到连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县级配套资金的通知》(连财〔2022〕78号),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支付。
针对“项目归档资料管理混乱”问题。一是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美丽乡村各创建村应将美丽乡村创建全过程相关文件资料、证明材料一式两份归档成册,镇、村各保留一份备查。二是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强化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归档资料管理工作。我局已成立美丽乡村验收资料核查小组,对各村的美丽乡村验收资料进行梳理,并要求各镇(乡)及时补充完善缺失的验收资料。针对部分村验收佐证材料缺失问题,我局下发通知要求相关镇(乡)及时完善相关资料归档待查,要求各镇(乡)开展自查自纠,依照历年美丽乡村建设指标体系与解释要求,将资料补充完善,并归档待查,同时我局要求各镇(乡)今后严格执行相关文件要求,将美丽乡村创建全过程相关文件资料、证明材料一式两份归档成册,镇、村各保留一份备查,避免再次出现项目归档资料管理混乱情况。
针对“各部门联动不畅,资金拨付不到位”问题。我局进一步加强与市财政局沟通协调,加快拨付涉农资金。截至2023年4月12日,我市2021年的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已全部完成拨付,支付率达100%。为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今后我局将按季度收集整理好相关申报资料后提交到财政部门请款。若一个月内资金未拨付到位,我局将发函至财政部门,督促其尽快拨付。若一个季度仍未拨付,我局将及时向市政府报告,请市政府协调解决,力求资金及时拨付到位。
2.履行主管监管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
(4)预算编制不科学,项目评审有漏洞。
整改状态:阶段性完成整改,持续推进。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业务能力缺失,项目推进实施不畅”问题。一是我局于2023年3月29日印发《关于做好“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镇(乡)压实责任,强化监管。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开展自查,核实巡察反馈存在问题的具体情况,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扎实的举措、最务实的行动,对照问题清单,明确整改任务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时限,有序推进,保证质量。二是我局于2023年8月4日召开“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工作会议,组织各镇(乡)分管领导及业务骨干深入学习《广东省农业农村厅“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工作方案》及《连州市“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指导意见》,进一步提升乡镇责任主体意识及业务能力,推动项目按时保质完成建设。三是我局切实做好项目建设指导工作,日常结合其他工作,不定期到各镇(乡)对“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开展抽查及督导,加强辖区内“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的督导指导工作,在确保资金规范使用的前提下按要求完成项目建设及达成绩效目标。
针对“责任缺失,监管督察不到位”问题。一是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工程相应核减工程费用,举一反三,全面加强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项目监管督察,提升工程项目监管能力水平,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同时进一步压实施工监理单位责任,切实严把工程质量关。二是局党组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督促其加强责任意识,落实好监督监管工作职责。三是落实监管责任,实地核查督导。我局已于2023年进行全面复查,相关镇(乡)EPC建设的污水处理设施尚未竣工验收,污水池及配套管网管护方面均由施工方负责。个别由村自主建设的污水池存在管道破损、污水池选址不合理、管护不到位导致污水池报废等情况,我局已将核查情况反馈给相关镇(乡)政府,督促相关镇(乡)做好牵头作用,带动村庄完成整改并及时反馈整改情况,截至目前已完成部分管网的维护。四是扎实组织开展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自2023年4月以来,我市累计清理房前屋后和村巷道杂草杂物4834处;拆除危房、弃房29间,面积1446平方米;拆除乱搭乱建、违章建筑41处,面积1039平方米;拆除非法违规商业广告、招牌143处,面积330平方米;整治村内“三线”乱牵、乱搭147处;清理垃圾数量2533.3吨,公路路域环境卫生整治283.5公里;整改垃圾收集点149个,更换垃圾收集设施130个;整治生活污水、水体污染宗数127宗,维护、修复污水处理池设施56个,修复污水排水管道97条;整改问题户厕13个,整改问题公厕70个,完成家禽圈养、人畜分离问题整改557处;开展进村入户宣传教育数量509次,发放宣传资料32563份,发动单位干部参与集中攻坚行动5062次,发动群众集中攻坚行动8112人次。
(5)资金使用不规范,项目实施有差距。
整改状态:阶段性完成整改,持续推进。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建立巡察反馈意见涉及项目台账,由项目负责股室每周上报整改进度。目前省级涉农统筹整合项目正在有序推进中,2021年地方项目债券连州市全域推进新农村建设项目正在有序实施中,美丽乡村EPC一期二期正在开展验收工作,三期四期正在有序推进。二是加强项目督查,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积极指导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进度款。加快未完成项目的实施进度,要求各项目责任人做好实施计划,明确存在问题,积极与相关单位做好项目协调工作,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做到完工一批、验收一批;加快对已完工的涉农项目进行验收,对符合申报进度款的项目组织申报项目进度款,及时做好项目报账资料,提交财政审核报账,加快涉农资金拨付进度;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统筹资金解决已报账未支付的涉农项目资金。三是认真梳理已交财政报账的项目,积极主动与财政局沟通协调,加快拨付资金。
(6)监督管理不严格,内控机制不健全。
整改状态:阶段性完成整改,持续推进。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工作作风不实”问题。一是已罗列巡察反馈意见涉及的市县项目管理系统上报支出数据与实际支出情况不符项目责任清单(11个项目),相关项目股室负责人已对每个项目的填报原因进行分析并将目前进展情况在项目清单中如实填报。二是严肃工作作风。局党组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督促业务人员加强业务水平,举一反三,引以为戒,严格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
针对“项目实施主体监管不到位”问题。一是我局已于2023年多次组织施工单位召开会议,明确做好工人工资结算工作,要求各项目切实保障工人工资,维护农民工权益。我局将加强对资金使用方向的监管,在今后的款项支付中,提高支付至工人工资专用账户的资金比例。二是我局已要求加快巡察反馈意见涉及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目前部分项目已完成资料收集,待开展竣工验收工作。三是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于2018年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同年8月立项并印发行动方案,已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图等资料,项目前期调研较为充分。我局举一反三,在目前在建项目中,通过镇、村干部走村入户,适时播放乡村大喇叭、张贴横幅、派发宣传资料及在微信朋友圈、微信QQ群推送相关文件精神等途径提高群众知晓度。通过走村入户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及党群联席会议等方式,讨论村内亟需建设的项目内容,提高群众参与度,坚持规划先行抓实地。2023年7月至今,我局已组织了3次协调会议,相关分管领导协同乡镇进行实地调研6次,明确了项目具体实施内容及前期工作开展的民事协调。同时,我局安排了4名专业技术人员负责跟进工作,并聘请高级工程师组建专责工作小组每天下乡督导指导工作,压实各方责任,根据需求不定期召开现场推进会等,及时协调解决各项问题,确保施工质量不走假、施工效果不走样。
针对“主体责任意识缺失,项目把关不严且推进缓慢”问题。一是我局已对巡察反馈意见涉及项目所缺失县级审核和盖章的申报书材料出具关于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申报书县级审核未盖公章的情况说明并补盖公章。二是我市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全部实施主体已完成建设并通过专家组验收,所有报账材料已提交市财政局。
针对“履职失责,项目建设不严”问题。一是我局于2023年4月印发了通知提醒各镇(乡)举一反三、自查自纠,杜绝巡察反馈问题再次发生。二是我局多次向有关镇(乡)强调项目建设前期需密切注意用地红线,确保用地安全。三是巡察反馈意见涉及项目已完工,并于2023年9月通过清远市实地验收。
3.一体推进“三不腐”方面存在的问题
(7)集体决策制度执行不严格、落实有偏差,资金分配、项目审批等环节存在风险。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局党组已于2023年4月19日重新组织学习《连州市农业农村局内务管理规章制度》,今后将严格遵守党组会议议事规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8)招商引资行为不规范、风险防控不到位。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我局已根据律师事务所的审查意见与相关企业协商签订了补充协议,巡察反馈意见涉及问题已整改完成。我局今后进行重大项目建设前,将咨询相关法律顾问,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同时自查自纠,举一反三,避免再次出现法律文书不严谨的问题。
(9)财务管理制度混乱。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我局党组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并督促业务人员加强业务水平,严肃工作作风。二是严格履行财经纪律,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2018年起我局已委托连州市农商行(连州市农村信用合作社)代发农民负担监测农户补贴。
三、建立长效机制,持续巩固成果
通过巡察工作,我局党组和全体党员干部切实认识到巡察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切实增强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在思想上受到深刻警醒,工作上得到鞭策激励。
下一步,我局党组将继续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巩固和提高巡察整改工作的工作效益,以此带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局党组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通过以下渠道向我们反映:
1.连州市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6629063;联系地址:连州市湟川北路144号5楼。
2.中共连州市委巡察办:联系电话:6618981;联系地址:连州市联壁路38号5楼。
中共连州市农业农村局党组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