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广东省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函〔2023〕1005号)及清远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3年清远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清农农函〔2023〕138号)精神和要求,为做好2023年我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我市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培训机构遴选条件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已列入农业农村部和省农业农村厅认定的培训基地(综合类)名单。
(二)具有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实习实训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具有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具有培育目标所要求的其他软硬件条件。
(三)拥有农民培训工作经验,相关培训证明材料丰富齐全,能提供合理的实施方案、培训方案和资金使用计划。
(四)上一年度存在培育项目验收不合格或对未按期完成验收且应承担主要责任的培训机构不能参与遴选2023年的培训项目;
(五)具备与培训内容相适应的培训能力和跟踪服务能力,有专职人员整理材料,对精品课程具有做好课件、录像、编辑等整理工作的能力,能建立真实、完整、规范的培训档案等。
(六)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部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七)能够履行《2023年广东省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设置及要求。愿意在高素质农民培训主管部门指导下承担培训任务,遵守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及资金管理规定。
(八)能够在2023年12月25日-12月30日组织开班完成培训任务(培育高素质农民90人)。
二、申报时间
2023年12月8日至2023年12月14日
三、培训任务
本项目培训资金共27万元,培训任务如下:
(一)培育高素质农民90人,培训时间不少于6天(且不少于48学时);
(二)以行政村为单位,面向小农户举办素质素养提升试点培训班1-2个班,培训时长为半天至一天(不过夜)。
四、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申请书、法人证书、培训资质、机构简介(含师资情况、实训基地情况、保障措施等)等有关证明材料和培训方案(含资金使用方案)。以上材料装订成一式五份申报书,于2023年12月14日前邮寄至连州市农业农村局(以邮戳日期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地址:广东省清远市连州市湟川北路144号,连州市农业农村局市场信息化合作交流与科技教育股
联系人:黄观妹 联系电话:0763-6639009
连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