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清远市委办公室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美丽乡村2025”行动计划>的通知》(清委办发电〔2018〕19号)文件精神,为增强工作的透明度,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现对2023年完成和美乡村梯度创建工作,通过我市市级验收并经清远市备案及抽查验收通过的整洁村、示范村名单予以公示。
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布之日起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提出异议的个人和单位,应分别在异议材料上签署姓名(含身份证号码)和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否则恕不受理。
公示期限:2023年3月1日-2023年3月7日
联系电话:0763-6636119,联系人:朱晓旭
地址:连州市农业农村局
附件:2023年通过验收和美乡村“整洁村”“示范村”名单.xlsx
连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