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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清远市连州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882007319970U/2024-00102 分类:
发布机构: 清远市连州市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4-07-16
名称: 关于遴选“连州水晶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代理服务机构的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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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连州水晶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代理服务机构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7-16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提升连州水晶梨的市场竞争力,保障连州水晶梨企业的权益,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商标代理服务机构,承担“连州水晶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申请注册代理服务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综述

    “连州水晶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申请注册代理服务,由中标商标代理服务机构协助本中心收集申报材料并向国家商标局提出“连州水晶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申请注册。

    二、预算金额

    本次检测预算金额为7万元(大写:人民币柒万元整)。申报人报价金额不得超过预算价金额。

    三、申报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具有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代理机构备案资质。

    四、申报材料

   (一)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企业完税证明;

   (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

   (五)企业简介及资质材料;

   (六)项目报价表。

    以上申报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按要求单独文件袋密封,在封口处加盖公章。

   五、竞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申报人的报价应是总价。

    2.申报人的报价应不高于最高限价。

    3.在报价时间截止前,申报人可以多次报价,最后一次报价为最终报价。

   (二)实质性响应审核

    报价时间截止后,本中心应当组成评审小组,对参与报价的申报人响应情况进行审核。认定申报人未实质响应项目需求的,应当说明不能实质响应需求的理由。

   (三)成交规则

    报价时间截止后,我们将根据申报单位的综合实力、报价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择优选择商标代理服务机构。

    六、申报时间及方式

   (一)申报时间:2024年7月16日至2024年7月22日;

   (二)邮寄地点:广东省清远连州市湟川北路144号;

   (三)联系人:林为粮;

   (四)联系电话:0763--6628995;

   (五)中标商标代理服务机构名单将在本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连州市农业农村科技推广服务中心

(连州市农业科学研究所)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