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农办经〔2024〕3号)文件精神,为更好推动我市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市农业农村局按季度定期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公开遴选工作,现就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
2.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以及其他能力,参与作业的农机必须依法办理注册、登记手续,且年检合格,作业人员按规定持证上岗。
3.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
4.具有组织、协调、管理能力,能妥善处理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服务主体参与作业的农业机械须安装农机作业轨迹记录设备,能够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
二、申报程序
请符合条件、有意向承接项目的服务组织按要求整理申报资料,申报材料一式5份,统一用A4纸装订成册,并提交电子版,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报名时间:按季度开展遴选工作,每年3月8日、6月8日、9月8日、12月8日前提交(法定上班时间),可任选一个时间节点前参加遴选。
报名地址:连州市农业农村局政策法规改革与农村合作经济指导股。
联系人:欧阳星,联系电话:6639099。
三、组织评审和遴选结果公示
市农业农村局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择优评选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组织,并将遴选结果在市政府网站公示7天。
附件:连州市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申报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