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加大农业科技投入,加强农业科技创新成果推广和服务能力建设,提高农民学科学用科技的能力,助力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清远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清远市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和连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连州市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精神和要求,连州市农业农村局向社会公开遴选5个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现将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在连州市辖区内,现有具备科研教学推广试验示范的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结合连州市2025年农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遴选的基地产业类别为:水稻类、蔬菜类(连州菜心)、水果类(连州水晶梨)、畜牧类(生猪)、南药类(玉竹)。
二、建设任务
通过示范基地展示示范成效,组织开展培训观摩。强化本区域内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全覆盖试验示范,发挥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场所引领带动作用。
三、资金支持方向
每个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安排财政建设资金5万元,资金用于提升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场所的设施条件和信息化水平或开展组织观摩、培训,展示主导品种、主推技术示范推广所需的农(兽)药、化肥、饲料、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等费用。
四、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须为连州市辖区内依法登记、合法经营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申报主体的基地要有自主产权或租地合同期在5年以上,社会声誉良好,无不良记录。
(二)申报主体主导品种有较高经济价值和区域适应性,基地后续发展能力强,具备较好的基础设施。
(三)种植业示范基地规模要求家庭农场达50亩以上、农业企业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达100亩以上;养殖业示范基地规模要求生猪存栏达300头以上。
(四)申报主体有一定的技术服务能力,具备举办现场观摩,展示等条件,能承担起对周边地区技术、信息服务任务。
(五)申报主体规章制度完善,管理规范;有可追溯记录的台账和财务记账台账。
五、申报时间
2025年5月19日至2025年5月28日,逾期不予受理。
六、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自主申报,按要求编制申报书并按时提交。连州市农业农村局按有关规定组织评审,择优确定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名单。
七、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连州市2025年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申报表》、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申报主体简介、土地流转相关证明材料、近两年财务报表、相关管理制度、科技成果等方面的证明材料和其他证明资料。以上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五份)签字盖章后报送至连州市农业农村局。
报名地址:连州市湟川北路144号,连州市农业农村局2号楼3楼(市场信息化合作交流与科技教育股)。
联系人:黄观妹 联系电话:0763-6639009
连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