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渔业船舶检验社会化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农农〔2020〕358号)精神,我局现向社会公开遴选有资质的第三方渔业船舶检验服务机构。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2026年渔业船舶第三方检验服务项目。
(二)项目预算:500元/艘(含),资金总额0.9万元(最高限价,超限价无效)。
(三)服务内容
1.对我市在册的18艘渔船进行船舶检验,渔业船舶类型为内陆小型渔船。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关于印发〈广东省渔业船舶检验技术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海综函〔2020〕158号)《关于印发〈广东省渔业船舶检验社会化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农农〔2020〕358号)等文件要求,做好渔业船舶检验工作,出具检验报告并以渔业船舶为单位建立渔业船舶“第三方检验”档案(包含但不限于渔船营运检验申报书、渔船安全环保技术状况申明书、内河渔船营运检验记录、渔业船舶检验整改通知书、第三方检验结论、渔船营运检验报告)。
二、遴选条件
(一)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且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公开选取范围;
(二)服务单位需满足广东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印发的《广东省渔业船舶检验技术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粤海综函〔2020〕158号)中A级渔业船舶检验技术服务机构的要求,并按该办法要求已在广东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备案登记。
三、报名材料(一式五份,加盖公章,密封提交)
报名材料包括:报价单、营业执照、业绩能力、企业渔业船舶检验资质(广东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官网公示的渔业船舶检验技术服务机构名单截图)、船检师资质等证明材料。
注:封面预留报名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提交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四、遴选程序
1.提交报名:2026年5月13日—2026年5月19日(8:30-12:00,14:30-17:30,周六日除外),提交到连州市湟川北路144号连州市农业农村局渔业管理股,联系人廖斯娜,电话0763-6602802。
2. 综合评审:(1)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只有一家时,该单位直接作为本次中选的第三方服务机构;(2)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超过两家,根据各单位递交的材料,我单位将进行综合评定,择优选择。遴选结果在连州市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由我单位与选定的单位签订合同。
本项目由连州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未尽事项,请与连州市农业农村局渔业管理股联系(电话0763-6602802)。
连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