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一巡察组于2023年5月16日至2023年6月19日,对连州市社保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3年7月28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我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制定实施方案和整改措施,逐项分解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分工,扎实有效推进整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整改自觉
我局党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梳理巡察反馈具体问题,详细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逐项分解、逐项落实、逐项销号,切实解决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提出的突出问题。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先后召开多次会议研究巡察整改工作,立行立改,建章立制,长期坚持,真正把反馈意见和建议转化为提升各项工作的助力和动力,把社保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强化责任担当,全面落实整改任务
针对反馈意见中的18个问题和内部自查出来的一些情况,我局党组积极开展整改。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18个,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方面
1.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不实。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按第一议题要求重新制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自巡察组反馈意见以来,我局召开党组会议11次、班子会议8次、全体党员大会5次、全体干部职工大会5次均有落实第一议题。二是局党组、班子及时组织学习社会保险主要法律及新的社保法规、条例,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等社保法律法规纳入2023年干部职工学习培训范围,集中学习了习近平关于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重要讲话精神。三是开展交流学习研讨、撰写学习心得等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四是加强全体干部职工业务经办理论知识学习和培训。今年以来组织内部全员业务培训10次,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清远市社保局“业务大讲堂”培训活动7次。
2.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工作有差距。
(1)履行社会养老保险征缴职责不到位。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采取线上、线下,不定期集中宣传活动等方式进行社保有关政策宣传,丰富社保政策宣传形式。8月以来,已推送32条政策宣传信息,原创11条;深入企业40余次,走访市区、乡镇个体工商户100多家进行政策宣讲。二是发挥扩面征缴专职小组的作用,会同人社、税务部门开展扩面征缴专项行动,共发放《社会保险限期参保通知书》19份,收到通知的19户企业已全部按要求为职工参保。三是召开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会议两次,强化各镇(乡)、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形成合力,共促社保全覆盖。四是及时通过公安、民政、镇(乡)政府等部门数据共享机制及集中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一体化信息系统大数据,及时更新参保人状态,进行停发、续发、补发数据核实,减少了因死亡申报不及时而多发待遇的情况。五是实施“城乡居保镇村通”工程,目前全市174个村(居)均已完成业务经办下放,村级经办人员自行及时办理待遇停发业务及多发追回工作。在清远市2022年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综合考核中,连州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工作均被评为A级(等次)。
(2)风险防范意识不足,内控检查落实不严。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按照《业务经办风险防控手册》规定的“业务风险控制”要求,强化内部监管。二是开展经办机构岗位权限管理专项检查,特别是对高风险业务进行自查、抽查,重新规范岗位查询权限21人,清理离岗人员权限23人,调整股室岗位与权限不对应人员6人,同一岗位连续任职超过5年进行岗位轮换1人。三是按计划严格开展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保险关系、待遇核发等部门自查2806件业务资料,自查率为10.9%;稽核抽查1506件,抽查率为5.9%,发现问题25个,发出整改通知书19份。现各股室已全部整改到位并提交整改报告。四是按要求向同级社保基金监督行政部门连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送基金管理风险防控情况报告,每半年报送一次。
(3)养老待遇审批把关不严,责任追究落实不到位。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由分管领导对养老待遇审批把关不严的三名同志进行提醒谈话,并责令三人作深刻书面检讨。二是严格落实内控自查工作,督促待遇股在每月业务自查中重点核查待遇发放业务是否认真落实复审、审批职责,是否履行签名确认手续。在集中整改期间,待遇股共开展自查3次,共自查业务115件;稽核股抽查待遇股业务75件;均未再发现同类问题。
3.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架构,由党组书记任社保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分管意识形态工作的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其他党组成员和中层党员干部。二是深化学习形式,加强使用主流平台自学,将理论学习成绩纳入年度党员评议、干部职工年度考核等进行考评。已通报8-12月共五期“学习强国”积分情况,活跃度、日均积分呈现逐月提升的趋势。三是定期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会议,开展学习研讨和分析研判,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全体党组成员结合学习内容和自身工作分别进行研讨发言。四是各个股室开展每季度的意识形态工作风险点排查,建立意识形态工作台帐,促使各个股室自觉地把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相融合。截至12月31日,排查出来的16个风险点已按期处理完毕。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方面
1.为民情怀不够,未能提供贴心暖心的社会保障服务。
(1)为民服务意识有待加强。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将省内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等事项下放到服务大厅,社保证明权限再延伸下放至服务大厅咨询岗,真正落实“一门一窗”、“一窗通办”。二是实施新修订的《服务大厅办事指南》《服务大厅管理制度》,以广东政务服务网上公示的省统筹的办事指南为标准,结合地方实际,区分不同情形,从群众办事的角度针对性进行办事引导。三是实施《服务大厅群众办事引导流程及注意事项》,建立和健全群众办事具体引导流程,明确群众从进入服务大厅起即得到全方位、全流程的服务,以制度形式规定工作人员为群众提供标准、全面、有效的服务,提高办事效率。8-12月,服务大厅社保服务窗口共受理群众办事4989件,非常满意评价4983件、满意评价6件。四是实施全省通办及“办不成事”登记跟踪制度,对群众办不成事项和原因进行登记,每天跟进业务变化情况,每5个工作日进行一次回访,及时为群众提供相关信息和办事指引,确保人人有接待、事事有服务。五是在无障碍通道放置禁止停车标识,由服务大厅咨询岗的工作人员负责每天对办事车辆进行劝导,保持无障碍通道始终畅通。六是为服务大厅工作人员重新制发身份标牌,完善人员公示栏及制作离岗去向台牌等标识标志,方便接受群众监督。
(2)经办人员业务不够熟悉,办事指引不清。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开展经办业务培训。通过举办服务技能专题业务培训,着重培训服务大厅业务经办规范化事项及接待群众办事的文明规范用语技巧,解决因沟通误差导致的指引错误。二是加强业务学习。组织工作人员前往清远市局及周边兄弟县市学习,提高社保经办业务知识储备,提高干部职工办事能力。三是针对前台咨询岗人员不足,高峰期无法做到充分引导办事群众的问题,实施办事大厅咨询岗全员轮岗。所有业务股室工作人员轮流到服务大厅咨询岗值守一天,接听电话、接待办事群众,为群众提供咨询、代填表格、免费复印及自助服务指引等,为群众提供贴心的服务。8月以来,已开展了四次轮岗,参加轮岗工作人员达到105人次。四是从10月起实施《干部职工管理和奖惩考评实施方案(试行)》《服务大厅奖惩考核办法》,奖勤罚懒,对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提出具体要求。8月以来,我局服务大厅获群众赠予锦旗一面,电话表扬8人次。
(3)服务态度缺温度,工单回复不接地气。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专门针对所有通过正常流程无法办理的特殊业务,制定实施《全省通办业务及“办不成事”工单流转及办理规则》,为办不成事群众提供点对点跟踪服务。并以制度形式固化跟踪服务流程和服务标准,直至事情办结为止。二是举办“办不成事”跟踪服务业务专项培训,对全省通办业务、“办不成事”工单办理规则及服务标准进行讲解,对各种可能遇到的特殊情况处理提供了工作流程指引,确保为群众提供优质的服务。三是及时分析调整。在9月份,对全省通办业务、“办不成事”登记跟踪服务工作运行情况进行研究、分析和评估,并形成报告。在总结成效的基础上,继续查找存在问题和制定下一阶段工作计划。截至12月31日,全省通办业务及“办不成事”登记76件,已办结70件,余下6件未办结事项,按要求将在30个工作日内办结。
2.工作责任心不够,对明显错误未能发现。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立即停用错误的宣传资料模板,经过修改后,于8月10日重新下发并通知各镇(乡)使用新的通知模板。二是将宣传资料、公示公告等公开信息的审核纳入《收发文和公文审批制度》管理,明确各项宣传资料、公告公示等从拟稿到归档的各个环节具体做法和责任落实,确保不出现错误。三是追究管理责任。由分管领导对责任心不够、工作不细致的两名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并责令深刻书面检讨。
3.财经制度执行不严,财务管理不规范。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要求报销和经手人对其提交报销单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负责,手续不符合的予退回重办。二是加强票据及财务档案资料的归档工作,加强财务资料完整性审核,确保入库档案资料准确、完整。三是在新修订《内务管理规章制度》中增加落实政府采购的相关内容,要求凡是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类项目,必须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四是局班子成员与全体干部职工共同学习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并将《广东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随《内务管理规章制度》一并下发给每个股室。
4.违规报销市内交通费。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因未准确把握市内交通费的发放范围而造成多报的情况,一是涉及的四名同志按要求将多报的市内交通费全部退回。二是财务股全面清查自2020年以来的差旅报销业务151笔,发现同类问题1个,已完成整改。三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差旅费管理制度》,从制度上、源头上规范差旅费、差旅补贴的报销范围、标准以及出差的审批流程、财务支出审核流程等。
5.“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备案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提高思想认识,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筑牢防线,制定和完善了《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列入《内务管理规章制度》于8月1日实施,向纪检组报备7至12月重大决策10项、重大人事任免14项、重大项目安排2项、大额资金支出8项。从今年起按要求编制班子会议纪要、党组会议纪要,要求各股室根据局党组、班子决定事项抓好落实,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报备制度。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1.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党建与业务工作“两张皮”。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调整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成员,重新制定社保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局党组切实担起党建主体责任,组书记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明确各班子成员职权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具体措施和计划。二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党的政治理论学习。8月以来,我局党组共召开党组会议12次,组织第一议题学习12次,传达学习中央、省、市有关会议精神及党建理论知识6次、9个内容。班子成员在学习中发言12人次、集中研讨发言10人次。三是8月以来,局党组共召开党建工作专题会议3次,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组织建设工作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大我局党建工作力度。四是加强党支部建设。按年初制定的计划开展支部工作。8月以来,共召开党员大会3次、召开党支部支委会3次、三个党小组共召开党建工作会议9次,研究部署党建工作。五是7月,选举产生退休支部领导班子;9月,我局党支部顺利完成换届,三个党小组也同时完成调整;我局党组织架构更趋完善、科学,更有利于党建工作的开展。六是开展“服务一生 关爱至上”党建品牌创建工作,以“抓党建、促业务、提服务”为目标,开展“五星党员”考评。七是整治学风、文风、会风问题,结合纪律教育月进行学风、文风、会风整顿,对班子成员的述责述廉报告、个人剖析材料撰写提出要求,不能只谈成绩,要多讲不足和改进措施;党组书记对撰写质量不高的材料退回重写,对巡察发现学风、文风苗头性问题的五名同志进行提醒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讨,杜绝文风不正的现象。
2.“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力。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落实主体责任,党组书记通过党组会议和个别辅导,帮助班子成员搞清楚日常谈话为什么谈、怎么谈、谈什么,对班子成员与中层的谈话内容和记录进行把关,切实发挥谈心谈话的作用。在集中整改期,局党组及班子成员共进行日常廉政谈话、征求意见谈话等20人次,记录完善,取得较好的效果。二是增强党性原则、强化责任意识,把征求意见当作发现问题的重要手段。在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前,我局党组通过个别谈话和发函的形式共征集到意见、建议4条,全部写进党组的剖析材料中去,一一回应,加以研究和解决,并因此修订《内务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三是严格按照“三会一课”要求,落实党组书记、支部书记每季度至少讲一次党课;在集中整改期,党组书记共上党课两次,召开党员大会3次、召开党支部支委会3次、三个党小组共召开党建工作会议9次。党组书记亲自确定党课内容,准备好课件、讲课资料等听课的党员都认真做了笔记。四是8月31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书记、班子成员分别深入剖析自身、查摆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五是由党组书记及分管党建工作的领导对不按要求开展谈话、不按要求撰写个人检视剖析材料的3名同志提行提醒谈话,并责令作出深刻检讨。
3.党组议事规则执行不严。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完善制度,局党组完善了《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列入《内务管理规章制度》,于8月1日实施。二是由办公室负责及时、规范记录党组会议内容,并指定办公室主任列席党组会议,专门作会议记录。三是梳理今年以来所有党组会议的学习、审议和研究部署内容,务求做到记录完整、真实,有议有决,不缺不漏。集中整改期以来,已整理、规范记录12期党组会议内容,编发党组会议纪要12期。四是办公室按决议内容将党组会议纪要发给相应的股室,落实党组决定事项,确保政令畅通。
4.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党组切实负责管人用人的职责,明确党组书记在管人用人工作上负起第一责任,梳理干部选拔任用各个重要环节的要求,形成对实际工作的指南。二是按照《连州市机关事业单位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暂行办法》要求,重新整理2022年至今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资料,按人归类入档,全面核查今年以来选拔任用干部的流程是否符合规定、任前公示时间、公示内容有无错误等;对5名中层干部出现试用期考核资料不齐全的情况,分别对应作出处理。三是严肃选拔纪律,在今年的中层干部选拔作用工作中,党组书记全程把关,局党组及班子成员,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纪律,落实好干部监督工作责任,切实保障选好人、用好人,做好社保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5.廉政谈话走过场。未落实“逢任必谈”,没有根据实际情况谈思想、履行职责、廉洁自律等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提高思想认识,党组书记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进行了强调,并要求党组成员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认真、严肃开展日常廉政谈话。二是党组书记亲自把关、亲自督促谈话工作,指导各分管领导做好谈话前计划,弄清楚怎么谈、谈什么,做好记录,谈话人和谈话对象都必须签名对谈话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三是党组书记对今年新提拔任用四名中层干部开展任前廉政谈话,告知廉政建设有关内容及要求,提醒他们要坚守廉洁底线,切实维护社保基金安全,打好廉洁“预防针”,发挥好廉政谈话的重要作用。四是由党组书记对巡察不按规定开展廉政谈话的班子成员进行提醒谈话,并责令作出深刻书面检讨。
(四)落实巡视巡察和审计等监督反馈问题整改方面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坚持党建引领;切实将党建工作与社保业务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落实“一岗双责”。二是党组书记负起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抓好谈话工作,督促落实;今年以来,共开展各类谈话64人次,谈话对象包括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及新入职干部,谈话方式包括日常谈话、任前廉政谈话、提醒谈话、专题谈话和民主生活会前谈话等,所有谈话记录均由党组书记亲自审阅,确保谈话质量。三是狠抓党建工作落实,逐条完成全年党建工作计划;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发挥好党支部、党小组战斗堡垒的作用;按照党章规定使党员活动经常开展起来,发挥党员干部在社保扩面征缴、服务群众、基金完全防控等社保主业主责中的先锋作用。四是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明确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的党建责任,层层分解、传递落实到人,党组书记抓好督促检查,做到党建每项工作都有部署、有检查、有结果、见成效,保证党建工作落实。
三、建立长效机制,持续巩固成果
通过巡察工作,我局党组和全体党员干部切实认识到巡察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切实增强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在思想上受到深刻警醒,工作上得到鞭策激励。下一步,我局将以这次巡察整改为契机,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强化政治责任,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加大制度执行力度,不断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推动社保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提高政治站位,扛牢政治责任。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开展党员干部思想教育,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四个服从”,把“两个维护”真正体现在行动上、落实到工作中。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压牢压实全面从严治党层级责任。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意识形态领域风险分析研判,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和话语权。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组织功能和堡垒作用。
(二)抓好主责主业,提升社保服务质量。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压紧压实责任,围绕落实扩面征缴年度目标任务,以党建引领推动社保服务质量提升,以干事创业引导带动全局广大党员干部增强素质、提升能力。持续推进“局长走流程”活动,深化“快办”行动,扎实开展服务质效提升行动和社保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强化行风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推进社保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查处各类作风问题,塑造社保部门的良好形象。
(三)巩固整改成效,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围绕巡察反馈的问题,继续加大力度,压实责任,坚定不移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把“当下改”“长久立”有机统一起来。坚持把推动整改与推进社保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紧紧围绕扩面征缴、待遇发放、风险管控等中心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地,努力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社保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引擎。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局党组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通过以下渠道向我们反映:
1.连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联系电话:6677033;联系地址:连州市连州大道西119号社保局办公室(五楼)。
2.中共连州市委巡察办:联系电话:6618981;联系地址:连州市联壁路38号5楼。
中共连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党组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