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知识产权项目相关管理制度规定,经项目单位验收申请、材料审查、集体研究等程序,现将2023年连州市知识产权项目验收结果予以公示(见附表),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书面署名形式连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反映,提出异议应当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相关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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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连州市沿江路66号连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告与知识产权股
连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2024年4月9日
附表:
2023年连州市知识产权项目验收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