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前后,是各类坟墓纠纷的高发期。近日,连州市司法局龙坪司法所积极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作用,成功调处了五起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坟墓损坏赔偿案,有效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案情回顾:清远某纸材基地有限公司租用龙坪镇麻步村委会胡屋村、陈屋村的山林种植桉树。今年3月,该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因操作不慎先后造成了龙坪镇麻步村委会胡屋村、陈屋村陈某甲家族、陈某乙家族、胡屋村冯某家族、胡某乙家族五个家族共7个坟墓损坏。事件发生后,清远某纸材基地有限公司多次与当地村民进行协商未成,胡屋村村长胡某甲和当地村民代表先后来到了龙坪司法所申请调解。
调解过程:3月23日,龙坪司法所接到了龙坪镇麻步村委会胡屋村村长胡某甲报案,称其村位于龙坪镇麻步村委会胡屋村的祖坟被清远某纸材基地有限公司钩山种树时损坏了。司法所所长高度重视,马上致电麻步村委会干部了解案情,并会同镇专职人民调解员、村干部深入到龙坪镇麻步村委会坟墓现场进行调查取证。随后,司法所召开矛盾纠纷会议研判案情,根据案情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调解措施。
3月24日,司法所组织清远某纸材基地有限公司与麻步村委会胡屋村进行了第一次调解。但由于被损坏方提出的赔偿要求过高,损坏方给出的赔偿又过低,赔偿金额差距太大,双方始终都没有做出让步,没能达成一致协议,调解一度陷入了僵局,工作人员宣布择日再调解。
3月26日,司法所再次组织案件当事人进行调解。在第二次调解会上,所长对当事人进行背对背调解,引用广东省高速公路征地的相关赔偿标准,围绕坟墓损坏程度、坟墓损坏赔偿标准和当地风俗习惯等进行释法说理。所长告知被损坏方,提出的赔偿要求过高对方也不会接受,不利于问题的解决,提出的赔偿请求应该在国家赔偿标准范围内;同时告知损坏方过低的赔偿,被损害方也难以接受,损坏方应当在合情合理的赔偿范围内进行赔偿。经过长达几个小时于情于法于理的谈判,最终双方当事人都做出了让步,现场达成调解协议。
4月8日,司法所接到了陈屋村陈某甲家族、陈某乙家族、胡屋村冯某家族、胡某乙家族四个家族的报案,称其在清明节祭祖后,发现自己家族的坟墓被清远某纸材基地有限公司的钩机损坏了。因为这次涉及村民户数和人数比较多,如果不及时调处,事件有扩大的危险。4月9日,司法所马上组织清远某纸材基地有限公司与四当事人方家族进行调解,及时稳控了这四起重大矛盾纠纷。由于当事人方要求的赔偿数额和公司方赔偿的数额存在一定的差距,第一次调解均未达成协议。
4月15日,司法所再次组织清远某纸林基地有限公司与四个当事人方进行调解。通过释法说理,引导双方换位思考,耐心疏导劝说,先后促成了清远某纸林基地有限公司与陈屋村陈某甲家族、陈某乙家族、胡屋村冯某家族三个当事人方当场达成了调解协议。
胡某乙家族的坟墓纠纷经过两次调解仍为达成协议,原因在于公司方把胡某乙家族坟墓上的泥土推平了,看不见坟头,损坏的坟墓数量有待核实,造成双方在赔偿数额存在较大分歧。为此,所长和双方当事人再一次到了麻步村委会坟墓现场查看,核实坟墓损坏数量和损坏情况,最终确认了该公司损坏了胡某乙家族两个坟墓。4月24日、28日,司法所组织清远某纸材基地有限公司与胡某乙家族家族进行调解,通过从情理、法理上耐心劝解,成功解决了这一矛盾纠纷。
调解结果:经过司法所一个多月以来的不懈努力,每个案件经过了两次或两次以上的调解,最终先后促成了清远某纸材基地有限公司与龙坪镇麻步村委会五个家族达成协议,签订调解协议书,并赔偿完毕,成功化解了这五起重大矛盾纠纷。
龙坪司法所积极主动作为,成功化解这五起损坏祖坟的纠纷案,及时遏制了事态的恶化,确保矛盾纠纷真正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有效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通讯员:莫晚成、朱燕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