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远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8月24日至2022年10月31日,清新区委第二巡察组对我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并于2023年3月8日,向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制定实施方案和整改措施,逐项分解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分工,扎实有效推进整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整改自觉
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始终站稳政治立场,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以实际行动落实和体现“两个维护”。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局党组认真对照清新区委第二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对巡察反馈意见坚决拥护、照单全收,迅速成立了连州市水利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连州市水利局党组关于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局党组书记、局长李雅博同志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员。组长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组织领导,对重点整改问题直接抓、具体抓、抓到底;副组长严格落实责任,主动认领任务,带头整改落实;整改任务牵头股室负责人抓好整改事项具体落实。二是主动作为,强化责任担当。局党组结合我市水利工作和全面从严治党实际,切实担起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工作措施,发挥以上率下的作用,带头推进整改工作。严把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关,及时建立动态问题清单,明确责任主体,细化整改措施,坚持“理旧账、清积弊、补短板、强弱项”,发扬“钉钉子”精神狠抓整改落实,切实做到全面改、深入改,改到位、改彻底,做到整改一项,验收一项。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抓好后续工作,借助巡察整改,实现我局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三是完善机制,落实落细。局党组通过每周召开党组会议、定期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等方式,定期听取巡察整改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实落细,针对巡察发现的个性问题精准施策,按照“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改落实、完善制度机制、推动各项工作”原则,坚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修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领域建设和监管,充分发挥以巡促建的巡察效应。
二、强化责任担当,全面落实整改任务
针对反馈意见中的16个问题和内部自查出来的一些情况,我局党组积极开展整改。截至目前,已整改完成15个(其中长期坚持事项8个),阶段性完成整改1个,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落实党中央决策以及上级党组织工作部署方面存在的问题。
(1)党组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不到位。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2023年3月9日、13日,局党组会议分别传达学习了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论“三农”工作关于乡村振兴是全面振兴的重要论述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2023年4月13日、18日、28日,局党组会议分别传达学习2月1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广东考察时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2023年5月9日,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广东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及广东省、清远市、连州市贯彻落实会议精神;2023年5月22日,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讲话;每次学习均结合水利工作实际提出贯彻意见,并列入党组工作台账抓好落实。截至目前,局党组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并同步研究部署和推进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党组会议共8次。同时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水利系统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纳入单位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之内,由专人具体负责学习安排,已于2023年10月23日,学习了习近平同志提出的“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十六字治水方针,进一步传承和弘扬新时代“忠诚、干净、担当、科学、求实、创新”的水利精神。
(2)党组在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核心领导作用弱化。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资金管理,完善资金管理制度。2023年4月25日制定出台了《连州市水利局水利资金管理办法》,严格落实资金管理制度,加强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开展专题调研。4月27日,局领导班子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在党组会议室召开会议,对资金使用过程出现的问题进行专题调研,特别着重讨论了资金使用过程中的重点和难点。按照“效能优化管理”原则,强调资金管理的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和绩效管理,加强中央、省、市各级涉农资金的项目申报、审核审批和项目实施管理,确保涉农资金的安全运行和快速支付。
(3)党组落实上级乡村振兴工作部署方面存在差距,坚持和加强的领导不全面,乡村振兴工作体系不健全。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从制度上规范局党组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领导,2023年3月17日印发了《连州市水利局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以及《关于成立连州市水利局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通知》,落实水利职责、资金管理人员配置,建立健全乡村振兴工作体系。二是加强对乡村振兴工作重视程度,要求局分管领导以及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根据各自分管负责领域,协调做好水利工作,积极做好帮镇扶村及协调做好水利工作,助力推进镇(乡)乡村振兴。三是局党组于2022年10月14日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完善专项资金的入账工作。明确人员分工,保持会计等人员稳定性,优化人员结构,提升工作效率、压实责任。财务审计股已于2023年1月完成了2018-2019、2021-2022年会计账的入账工作。
2.履行主管监管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
(4)资金预算编制不科学,审核把关不严谨。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加强资金预算编制管理,严把工程审核关,要求设计单位严格按照项目可行研究报告和立项审批文件要求,科学合理地编制项目工程量和投资预算,最大程度地发挥项目资金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强化项目深度谋划,对项目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开展充分前期调研工作。全面提高工程前期工作深度,综合考量自然地质灾害风险,做实做细勘察设计工作,对工程施工方案进行充分论证。
(5)涉农资金监管不力,项目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根据《连州市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实施方案》文件要求,我局对2016年、2017年的村村通自来水工程项目进行排查,经核查2016年、2017年项目均已完成建设且通过财政结算审核,暂无发现资金使用隐患的情况。今后我局将进一步规范建设程序,强化资金管理,严格按照《连州市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实施方案》文件要求,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各项制度,切实加强工程建设管理和资金监管,严格按照项目合同、支出预算、完成工程量进行工程价款结算,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资金安全。
(6)涉农项目工程建设严重滞后,工程建设推进不力。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完成项目验收。2018年村村通自来水工程施工初期进度滞后,之后加大项目的人力机械投入,加快施工进度,2020年12月24日,上级部门主持召开连州市村村通自来水工程清远市级验收会议,会议同意连州市村村通自来水工程通过清远市级验收。共完成项目22宗,涉及94个自然村,受益农村人口38559人。二是补充安装配套设施,解决农村供水消毒设备不齐的问题,提高农村供水标准,向大型、集中式供水工程建设标准看齐,已于2022年2月20日全部补充安装完成。三是潭岭灌区加固改造工程项目已于2021年12月完工,我局有序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开展项目验收工作,督促各参建单位尽快完成验收资料整编,目前已完成项目验收工作。四是加快施工进度,2018年村村通自来水工程施工初期进度滞后,之后加大该项目的人力机械投入,同步进行建设,截至2018年底我局已完成了2018年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
(7)“半拉子”工程问题突出,项目质量不过关。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坚决落实整改,针对潭岭灌区加固改造工程项目渠道损毁问题,我局组织业主代表、施工、监理及运行管理单位召开整改会议,要求施工单位对裂缝、破损等段进行补强、修复、整改。经核查,所有裂缝、破损及边坡倒塌等段落已于2023年3月3日前完成整改,整改结果符合质量标准。二是调整项目建设方案,连州市(城南桥-马面滩段)防洪堤加固改造工程因项目征地问题暂未解决,拟不继续实施连州市第二中学下游段建设任务。经市委、市政府审议,同意调整建设方案,取消连州市第二中学下游段建设任务,目前已按照会议精神开展项目验收验收工作。
(8)工作作风不实,资金使用进度弄虚作假。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经对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市县项目管理系统进行核查,了解到当时是根据上报要求按已报账请款的金额进行上报。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局水利工程项目管理,切实保障工程项目的有效开展,提高水利工程项目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工程项目台账管理,如实上报工程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支付进度,我局于2023年4月25日制定出台了《连州市水利局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水利项目设立及支出上报管理流程,必须严格按照实际支出情况上报各项目专项资金支出进度。
(9)随意调剂专项涉农资金,违反涉农资金使用规定。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巡察反馈的涉农资金使用问题进行核查。经核查,问题所述资金属于山区五市中小河流治理项目资金,该项目由广东省水利厅印发的《广东省山区五市中小河流治理实施方案》(粤水规计〔2015〕8号)统一立项,项目分五年(2015-2019年)实施。问题所述2019年中小河流治理专项资金属统筹下达的资金,可用于统筹支付山区五市各年度治理项目,上述问题所指的该资金用于支付山区五市项目(2018年)并未造成新的资金缺口及拖欠工程款。二是加强水利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2023年4月25日制定出台了《连州市水利局水利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落实本单位的资金使用流程,健全资金管理体制,严格执行专项资金使用规定,不截留、挤占和随意调配专项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加强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10)对涉农资金项目后续监管不力,“重建设、轻管护”的现象较为普遍。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落实好建设单位主体责任,提高服务意识,加大工程项目后期管护力度,安排业主代表、施工、监理及运行管理单位对灌区进行全线摸排,根据摸查的结果,压实施工单位职责,要求施工单位立即安排人员、机械对建筑泥沙、废弃物等进行清理,该情况已于2023年3月3日完成整改。针对摸查结果,对破损段通过新建或加固补强的方式进行修复,该情况已于2023年3月3日前完成整改,现已通水顺畅,保障村民正常生产生活。2023年5月17日,我局组织各参建单位召开潭岭灌区加固改造工程验收会议,现已完成项目的验收。
(11)乡村振兴专项债券资金项目建设推进不力,资金长期闲置。
整改状态:阶段性完成整改,持续推进。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调整建设任务,加快项目验收。连州市(城南桥-马面滩段)防洪堤加固改造工程因项目征地问题暂未解决,拟暂不继续实施连州市第二中学下游段建设任务。经市委、市政府审议,同意调整建设方案,取消连州市第二中学下游段建设任务,目前按照会议精神开展项目验收验收工作。8月29日,我局组织召开项目验收会议完成项目竣工验收,9月20日将结算材料送财政局审查。下一步将根据结算审定金额支付剩余资金。二是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协调解决取水问题。连州市区应急备用水源输水管网及配套设施工程因取水补偿方案暂未确定,输水管道未能接驳水源,不满足完工验收条件,故未能支付剩余资金。2023年3月以来我局与小龙电站业主进行了多次座谈,协商取水补偿方案,并将相关情况报送市政府。2023年4月再次请供电、税务等部门提供最新收入及税务等资料,对补偿方案进行更新修改,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随后将方案、相关部门意见及电站业主诉求等情况报送市政府,目前暂未审定取水补偿方案。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向市政府汇报相关工作情况,争取尽快审定取水补偿方案。同时督促施工单位加快整理已完成部分的资料整理工作,计划11月完成全部资料整理工作,12月进行完工验收并进行结算送审,结算审核完成后支付剩余资金。
3.一体推进“三不腐”方面存在的问题
(12)连州市水利局在自然村集中供水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脱离实际、违背群众意愿,造成涉农资金损失浪费的问题。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我局于2022年10月10日组织大路边镇人民政府、大路边镇水厂负责人、项目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对该项目进行全面核查,核查中发现该村管网已通水到户,没有通水到该村水池,村民要求将水接通水池后,再由水池通水到户;对核查中发现的如要求通水到水池、管道铺设不规范等问题,要求施工单位立即进行整改,规范管道铺设,确保管网正常通水施工单位在核查后马上对项目进行了整改,并于10月整改完成,现该项目已正常使用,供水正常。2023年4月27日,我局再次组织施工、监理单位到现场核查,均已正常通水。
(13)涉农资金饮水工程项目重复建设,项目建成后闲置废弃。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迅速排查,我局于2022年10月27日、2023年2月28日分别组织大路边镇、施工单位对该项目开展排查。经核查,目前该村共有两套供水工程,其中一套供水工程由村背后水源引至该村,由2020年全域自然村集中供水工程建设;另一套供水工程利用旧水池从李仔树脚水源引水至该村,由驻镇扶贫工作队建设,由于单一水源无法满足该村生活用水,现两套管网都在使用,为互补水源,解决该村季节性缺水问题。二是强化行业监管和属地管理,我局会同卫健局成立农村供水联合工作组,不定期对各镇乡农村供水检查,要求大路边镇政府加强对该村的水源、管线等供水设施进行维护,确保供水设施正常运行,避免建而不用。2023年4月16日,我局对南门水村供水工程进行再次核查,该村自来水仍可正常使用。
(14)集体决策制度执行不严格,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建设不健全。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局党组进一步加强对涉农资金重大项目的重视程度,于2023年3月29日党组会议,学习了《关于印发<市纪委、监察局派驻纪检组对“三重一大”事项监督检查制度(试行)>的通知》,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凡3万元以上(含3万元)支出均需经党组会议讨论通过,严格按照集体决策程序对重大事项进行讨论决策,并形成党组会议纪要。3月14日,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涉农资金重大项目讨论决策事项,要求局班子成员针对各自分管领域,举一反三,对2023年以来的涉农资金项目进行排查,杜绝再次出现涉农资金重大项目未经党组会议讨论决定的情况。经排查,暂未发现2023年以来的涉农资金项目存在此类情况。
(15)资金管理使用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损害群众利益。项目审核失察失管,对涉农资金项目建设监管不到位。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3年3月14日,我局约谈责任公司相关责任人,要求对存在问题立即整改,并进行扣除信用分处理。监理公司已于5月15日完成整改。二是提高涉农资金项目建设重视程度,不定期对监理通知、监理日记进行抽查,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暗访参建单位的现场建设情况,对不符合规范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2023年3月9日、4月10日、4月16日我局安排专人联合属地政府对监理公司进行检查,发现上述问题均已整改落实到位。三是注重今后监管,要求项目负责同志在建设过程中不折不扣落实监管责任,持续做好在建项目质量、安全、工期、资金监管工作,加大日常检查、专项检查频率,及时发现、处理施工现场的安全、质量、进度、资料等问题,确保涉农资金项目建设稳步推进。2023年5月17日我局组织人员对连州市龙口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的施工、监理过程资料进行检查,发现该项目资料齐全、规范,符合技术要求。
(16)对涉农资金管理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人员频繁更换。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近几年来,由于退休、调动原因,会计岗位人员变动较大,近一年来,现任会计也因病不得不频繁休假,导致水利工程专项资金入账工作被拖延。为进一步做好涉农资金管理工作,2022年10月14日,局党组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如何及时完善专项资金的入账工作。一是明确财务人员的分工,互帮互助,提高工作效率。由出纳人员做好入账前凭证整理工作,会计人员专职入账,要求财务审计股财务人员互相帮助,同心协力完成2018-2019、2021-2022年会计账的入账工作;二是压实责任,给出时间节点、明确工作要求,严格财务管理。财务审计股已于2023年1月完成了2018-2019、2021-2022年会计账的入账工作。
三、建立长效机制,持续巩固成果
通过巡察工作,我局党组和全体党员干部切实认识到巡察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切实增强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在思想上受到深刻警醒,工作上得到鞭策激励。下一步,连州市水利局党组将继续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巩固和提高巡察整改工作的工作效益,以此带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做好成果转化。提高政治站位,不断深化整改工作实效,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和体现到各项实际工作中,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正在推进解决的问题紧抓不放,加快工作进度,争取政策支持,持续抓好整改落实。
二是建章立制,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做到深入剖析、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构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真正使整改落实的过程成为提高凝聚力、战斗力的过程,成为推动全市水利事业快速发展的助推器。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履职能力。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以中层干部为主体的干部职工的履职能力建设,在熟悉本岗位理论知识的基础上再将所学内容灵活运用于水利行业各重点领域和重要环节上,自觉把整改的成果转化为开展工作的正确思路、推动落实的有效方法、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全力推动我市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局党组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通过以下渠道向我们反映:
1.连州市水利局:联系电话:6627042;联系地址:连州市兴武路2号3楼
2.中共连州市委巡察办:联系电话:6618981;联系地址:连州市联壁路38号5楼。
中共连州市水利局党组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