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广东省水土保持条例》等规定,2024年3月13日连州宏日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向我局报送了清远220千伏连州宏日盛大路边镇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系统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申请材料。经局审查,我局认为连州宏日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法定条件,决定准予行政许可,现对准予许可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附件1: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清远220千伏连州宏日盛大路边镇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系统工程).docx
附件3:清远220千伏连州宏日盛大路边镇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系统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pdf
连州市水利局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