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连州市畜禽养殖业的生产布局,实现畜禽养殖废弃物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和生态化,切实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根据《关于印发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的通知》(环办水体〔2016〕9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的通知》(环办土壤〔2019〕5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管理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20〕33号)要求,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连州分局和连州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编制了《连州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调整方案(2026-2030年征求意见稿)》。现将该方案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通过书面、邮件、电话等形式反馈意见及建议。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5月13日至2026年6月11日。
联系单位: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连州分局 连州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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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连州分局 连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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