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政和人大办公室:办公电话:6531103
承担镇(乡)党委、政府、人大日常事务。负责文秘、信息、档案、保密、调研、综合协调、督查考核、对外联络、后勤接待、党务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等政策性文件、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核和上报备案以及行政执法证件的使用管理,承办以镇(乡)政府为被告或被申请人的行政诉讼、行政赔偿和行政复议案件,具体承担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和行政执法监督的各项工作。负责检查和督促重要工作和中心任务的完成落实情况。负责组织召开镇(乡)人大会议及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等工作,做好代表履职学习、联系代表和代表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履职服务保障工作。承担镇(乡)人民代表大会及主席团决定事项的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等工作。
(二)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办公电话:6531982
负责基层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宣传、统战、社会工作、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扫黄打非等工作。负责党代表的选举、联络及相关服务工作。负责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负责基层治理体系建设工作和统筹联络村(社区)工作。指导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
(三)平安法治办公室:办公电话:6531903
主要职责是:负责维护辖区内社会秩序稳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法治宣传教育、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等工作。定期集中排查辖区的矛盾纠纷,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投诉事项,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加强流动人口和重点人员的教育、帮扶工作,对危险物品存放场所、特种行业和公共复杂场所的治安管理提供服务和支持,防止重大治安问题发生。引导辖区内单位履行社会责任,组织群防群治,完善治安防控体系。实施房屋租赁网格化管理,做好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工作,依照有关规定做好出租屋和外来暂住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网格化工作,推动政府管理、村(社区)自治以及群众团体、社会组织、志愿者服务等融入网格管理,动员广大村民(社区)参与基层治理。承担基层治理综合信息平台运行的管理保障、平台接收事项的交办跟踪和督办。负责安全生产、防风防汛、防灾减灾救灾、消防(森林防火)管理等各类应急管理日常工作,组织制定、完善和实施各类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消防培训和演练。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管理,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和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消防安全工作,指导村(社区)做好安全生产、消防等相关工作。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及规定,协调镇(乡)政府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能。掌握本辖区消防安全形势,分析火灾规律,向镇(乡)党委政府提出工作建议。指导政府专职消防队、村(社区)微型消防站日常工作,建设“防火、灭火和消防宣传培训”一体化队伍。负责本地区除清远市、连州市两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以外的人员密集场所、工厂企业、“三小”场所的消防监督管理。督促指导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加强日常管理。督促镇(乡)有关部门、各村(社区)、村小组依法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推动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经常性消防安全检查、巡查,督促消除火灾隐患。协调派出所做好出租屋、群租房的消防监督管理。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提高全民消防意识和逃生技能。配合市级以上消防部门做好火灾原因调查。
(四)百千万工程办公室:办公电话:6529539
主要职责是:负责本镇(乡)重大事项、中心工作任务的综合协调、对外联络、分析研判、流转督办、督查考核。承担研究协调推进乡村振兴、产业发展、镇村建设、绿美生态建设等中心工作。承担镇(乡)"百千万工程"事项的资料及档案管理、服务保障等工作。负责总结、宣传、推广镇(乡)、村在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和制度化成果。督促落实“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相关工作部署及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
(五)经济发展办公室:办公电话:6531106
主要职责调整为:负责协助辖区内重大的经济建设和公共设施项目开发工作。负责企业服务、企业信息采集、安全生产管理、工业统计等工作,指导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等,协调解决辖区内工商业经济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参与科技创新工作,协助科技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开发引进。负责区域优化改善营商环境各项工作,健全营商环境诉求建议渠道,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承担财政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管理、政府性收支管理、政府采购、固定资产管理、各项财政性资金使用和债权债务管理、村级财务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管理和监督本镇(乡)所属单位的财务活动。负责辖区内电力通讯有关工作。
(六)公共服务办公室:办公电话:6531930
主要职责是:承担社会事务、公共服务等工作。负责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食品安全、武装、退役军人服务等工作。根据法律法规授权或上级有关部门依法委托履行相关行政许可职能和提供行政服务。指导推进村(社区)公共服务和综合管理。
(七)农业农村办公室:办公电话:6531298
主要职责是:负责农业农村、水利、渔业、林业等管理工作。负责农业农村公共信息服务和农田水利建设、防汛抗旱技术服务、农民的公共培训教育等工作。负责农林渔业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和市场信息务等工作。负责农业统计、农业发展、产业培育。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农民增收等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承担“河湖长制”“林长制”具体工作。指导村级“三资”管理。负责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基本农田管理以及农业资源的开发和保护。负责多种经营的规划、引导,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乡村振兴战略制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措施意见。负责辖区内生猪屠宰有关工作。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城市规划建设的政策法规,协助做好城市规划执行和建设管理的实施工作。负责辖区内交通公路、环卫、园林绿化、综合整治、城镇化建设规划和日常管理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自然资源的规划、开发利用和保护等工作。协助做好开发建设项目的征地、拆迁、安置和报批工作。会同市直相关机构和派驻机构做好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管控、征地拆迁等工作。牵头做好“田长制”工作
(八)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办公室电话:6531992
主要职责是:统一指挥调度派驻执法机构开展执法活动,推动乡镇综合执法机构与县直执法部门的沟通协调,配合上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在乡镇的行政执法(消防执法)工作。牵头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平台及网格化执法管理模式等工作。负责辖区内日常行政执法巡查和监督管理(消防监督)工作,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协助处理辖区内重大行政违法案件,完成辖区内重大、临时、突发事件的执法工作和重大保障执法任务。根据授权,在辖区范围内集中行使农业技术推广使用、生态保护、乡村规划建设、市场监管、安全生产、文化旅游、卫生健康、林业、镇(乡)区和乡村治理等方面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措施权。对行政执法方面投诉的受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负责编制乡镇环境保护中长期规划,拟定本年度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和具体安排。协助做好辖区内排污申报登记,参与辖区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督促辖区所有建设项目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并及时做好环保手续报批、环保验收,协助做好辖区内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工作,协助环境问题来信来访的调查和污染纠纷、投诉的调解。组织、指导和协调辖区内环境保护教育、宣传工作,建立并完善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机制。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和辖区生态村(社区)创建。牵头组织协调农业污染、生活污染及工业污染的综合防治工作。负责村(社区)环境连片整治工作。负责辖区饮用水源的保护。负责监督、检查、协调和管理辖区内的城管工作;负责辖区内的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等监督和执法工作;协助对辖区内建筑工地的违章施工行为和违法建设进行处理;协助有关部门依法监督辖区内物业管理企业开展物业管理等工作。
(九)纪检监察办公室:办公电话:6531993
负责镇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协助镇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依照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根据授权开展监察工作,对公职人员进行监督,提出监察建议,依法对公职人员进行调查、处置。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指导村务监督机构工作。负责镇纪检组织的自身建设。
(十)撤销党政综合办公室、人大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组织人事办公室)、综合治理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消防事务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