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防范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建立预防学生溺水工作长效机制,确保广大学生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制定本工作方案,明确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相关部门的职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责单位组成
职责部门为镇政府各大办、派出所、中小学校幼儿园。
二、部门职责
(一)党建办:深入开展预防学生溺水宣传报道工作,在溺水易发时期,增加宣传频次。
(二)镇纪委:督促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学生防溺水落实工作。
(三)镇分管教育部门:指导村委会、居委会发挥熟悉当地情况的作用,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落实水域管理责任,定期组织对有安全隐患的水域进行排查登记,在水边设立警示标牌,并建立水域巡查制度。督促村(居)委会与学校进行沟通,落实安全工作职责,针对学生因毕业或放假脱离学校教育、留守儿童远离父母监管等薄弱环节,落实好监管职责。充分发挥镇村干部作用,成立村级救护队,加强协调配合,逐项落实防范措施。
(四)镇派出所: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水域隐患排查,加强危险水域的巡逻,及时劝阻在危险水域游泳的学生,及时组织对溺水事故的救援,调查事故原因,鉴定事故性质,配合相关部门处置事故善后工作。
(五)镇应急办:定期召开学校安全工作会议,加强对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的研究,及时预警和部署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督促指导学校开展预防学生溺水应急管理工作,落实安全责任制,强化学生和家长的安全意识。
(六)镇规划办:加强对道路、桥梁等施工生产过程的监管,在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坑、洼等安全隐患要及时排查整改,要求施工单位设立警示标牌。
(七)镇水利所:督促各水利部门和水工程管理单位在其管辖的水工程范围内,对发生溺水事件可能性较大的区域,设立醒目警示标志,结合河长制工作,加强日常巡查。
(八)镇公共服务办:及时组织对溺水事故的救治,协调卫生院配合学校做好预防溺水教育工作,在学校、社区开展急救知识和技能培训,帮助学生和市民学习和掌握正确的救人自救常识。
(九)团镇委:发挥共青团和少先队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预防溺水教育宣传活动,特别在溺水多发期的暑假多开展健康有益的活动,丰富学生的假期生活。
(十)镇妇联:发挥自身优势,组织各类志愿者结对帮扶农村留守儿童及监护教育存在困难家庭,充分发挥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农村留守流动儿童活动室作用,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加强留守儿童安全教育。
(十一)中小学校(幼儿园):结合市教育局及镇政府有关工作要求,专题部署有关工作,建立健全工作责任机制及责任追究机制,切实做好宣传、家访等工作,具体内容以市教育局安排为准。
(十二)各村(居)委会:配合镇各部门开展防溺水有关工作,切实落实巡查制度,深入排查,及时登记上报。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部署
关爱学生生命是各部门和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将学生溺水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加强统筹协调,加大工作力度,有效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式防范工作体系,确保学生溺水死亡事故得到有效防控。
(二)强化责任,狠抓落实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按照专项治理工作有关部署和要求,结合各自职能,落实工作责任。分管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督导检查、亲自抓落实。要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和协调配合,通过常态性的排查整治和教育防范,将每项工作落到实处。要按照职责全面开展自查自改工作,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对发现的各类隐患逐一进行整改,确保宣传教育、警示标志、防护设施和监管监控全覆盖。
(三)严格奖惩,落实问责
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总结专项治理工作成效,对因思想不重视、工作不负责、治理不到位,导致学生溺水事故不降反升的单位,要严格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责任。
(四)资料报送
1.各职能部门每月上报两次开展工作巡查台账表(每月14日、29日前各报一次),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2.各村(居)每日安排人员到辖区“突出溺水安全隐患点”进行巡查、劝导,并如实登记,每周一将上周排查登记情况以及有关图片上报镇文化站蓝定俊处。
连州市星子镇人民政府
2021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