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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连州市星子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882007320269M/2024-00120 分类:
发布机构: 清远市连州市星子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4-08-30
名称: 关于《星子镇QY-LZ-03-03单元010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前公示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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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星子镇QY-LZ-03-03单元010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4-08-30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星子镇QY-LZ-03-03单元010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星子镇QY-LZ-03-03单元010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公示类型:批前公示;

公示时间:30天,2024年8月30日-2024年9月28日

公示地点:政府信息网站,连州市星子镇人民政府公示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连州市星子镇人民政府提出对上述规划草案的意见或建议。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书面、邮件等形式反馈至连州市星子镇人民政府。

有效反馈时间:公告期间。

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书面意见并写明真实联系人姓名、电话、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连州市星子镇国道南路39号(连州市星子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763-6351121

邮箱地址:2084617429@qq.com

连州市星子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30日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衔接落实《连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推动典型县发展,同时也为优化星子镇产业格局,促进镇域新材料产业发展,需开展《星子镇QY-LZ-03-03单元010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工作,进一步提高控规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有效地指导片区开发建设与规划管理。

二、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位于连州市星子镇镇中心区南侧,赤塘村北侧,总面积约4.27公顷,北、西至现状采矿用地,南至现状耕地,东至现状国道G107。

三、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

(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4)《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2013);

(5)《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2014修正);

(6)《广东省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编制指南(试行)》;

(7)《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

(8)《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

(9)《清远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计算规则》(2024);

(10)《清远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2021);

(11)《连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12)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划与政策文件。

四、规划原则

(1)节约集约用地原则

土地属于不可再生资源,节约集约用地是城乡规划的一项重要原则。通过对用地科学规划,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多赢格局。

(2)可操作性原则

合理控制土地开发时序、开发强度,注重实施的可操作性和兼容性,有效引导开发建设和管理。

五、功能定位

为优化连州市星子镇整体产业格局,培育新兴产业发展,确定规划区功能定位为:星子镇新材料产业示范区。

附件

1、区位图

2、土地利用规划图

图2-土地利用规划图.jpg

图1-区域位置图.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