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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清远市连州市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882737596056C/2024-00002 分类:
发布机构: 清远市连州市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4-01-16
名称: 连州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文号: 连应急党委〔2024〕3号 发布日期: 2024-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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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州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6  浏览次数:-

中共连州市委、连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根据《连州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及上级有关文件部署要求,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统筹推进,严格依法行政,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决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本年度,我局没有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工作开展情况

       认真学习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按照连州市2023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局职责,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重点工作方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习近平法治思想

       在新时代条件下建设法治政府,必须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行动指南,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作为根本保证。要积极学习借鉴其他地区的好经验好做法,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充分发挥应急管理体系特色和优势,主动谋划推出更多法治保障高质量发展、护航现代化建设的方案。一是坚持会前学法、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将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中央和省、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文件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按计划分步骤组织开展学习,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广东65条、清远72条具体措施与《党的二十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清远市城乡基层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新修订)等法规条例,高水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二是通过全体职工大会,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市部署要求,将系列讲话精神与当前应急管理工作紧密结合,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做到学深学透、学用结合。三是积极参加培训。今年5月,我局执法人员积极参与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培训班,更好地将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实际应急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相融合,利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二)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局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确定专人负责日常工作,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二是将法治建设工作列入单位年度工作要点,局主要负责人亲自主持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带头学法用法守法,指导监督班子成员落实法治政府建设领导责任,将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各股室各岗位、推动依法行政、依法执政水平和能力。三是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年终述职时报告学法用法守法情况,进一步加强民主监督,带头尊崇和遵守宪法法律,自觉在法治轨道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有力推进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三)健全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以人民至上为价值取向。一是我局通过对企业进行检查、复查与专家现场指导等方式,有效为企业排查事故隐患,同时也提高了企业的风险排查与防范能力,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二是提高工作人员服务意识、文明意识和效率意识,坚持执法为民,增强执法人员责任感、信念感。同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积极落实群众监督举报制度,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今年10月,依据《连州市应急管理局 连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连州市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连应急﹝2022﹞31号)文件精神,我局发放了连州市首笔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金,为监管效率提升奠定了实践基础。

       以问题为导向的思路方法。一是强化责任担当,大力发扬斗争精神,始终做到所思所想直面问题,把对上级负责与对群众负责结合起来。本年度,我局积极参与禁毒、反诈等宣传活动,主要负责人多次下沉企业进行宣讲,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制度。二是健全工作体系。我单位全力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信息化建设,以标准化建设转变执法模式,实现全员、全流程使用执法监管开展执法工作。

       以改革创新为实践要求。一是依法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按照“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健全市应急管理体制。我局组建50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原则,注重加强安全扑救培训演练,加强指挥员、扑火队员的扑火技战术水平和安全扑火常识,提升救援队伍的作战能力。二是执法创新和科技创新有效结合,是行政机关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效率的重要途径。本年度,我单位进一步完善了局内部管理制度,着力提升行政效能,提升规范行权用权提升服务质量,实施急事急办、特事特办。

       (四)大力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全力保障公共安全。

       一是落实重点任务。落实“党委政府专题学习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广东65条、清远72条具体措施,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专题研究专项行动,政府负责同志现场督导检查”这三项重点工作任务,加强督导检查,抓实落细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深化落实专项行动,确保报送信息准确。二是全力防范重点领域重大风险。着力抓精准执法和帮扶,综合运用联合执法、异地交叉互检等方式开展专业执法检查,同时加大“互联网+执法”推广应用和群众举报奖励力度,落实行刑衔接机制,加大事故提级调查和挂牌督办力度,切实形成有力震慑;深入开展重点地区专项督导,持续开展专家指导服务。截至12月底,我市重大事故隐患录入省系统556个,已整改549个,整改率98.74%,取得排清远市第二名的好成绩,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从重点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的情况看,燃气207个,交通运输-道路72个,非煤矿山64个,特种设备54个,其他行业领域35个,消防26个,农机26个,工贸-轻工19个,危险化学品12个,工贸-粉尘涉爆11个,工贸-有限空间作业9个,工贸-建材7个,教育系统6个,建筑施工5个,工贸-纺织1个,文旅系统1个,医疗系统1个,渔业船舶等行业领域填报的重大事故隐患数均为0。各镇(乡)、相关部门抽查检查企业2673家,发现企业主要负责人未按要求亲自研究排查整治工作39家、企业主要负责人未带队检查38家、企业未制定分管负责人职责清单15家、企业未依法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和配足安全管理人员14家、电焊等特种作业岗位人员无证上岗作业9家、外包外租安全管理混乱4家、未按规定开展应急演练、员工不熟悉逃生出口26家;部门精准严格执法:帮扶指导重点企业110家次、行政处罚23次共41.35万元,责令停产整顿2家,曝光、约谈、联合惩戒企业4家、公布典型执法案例4个。

       (五)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和行政决策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严格落实《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按上级要求制定《连州市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明确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拟定、审查等程序和职责,并于2022年9月9日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对2020年以来年局制发的文件对照审查,制定的工作方案类等文件都向有关单位征求意见并依法公开。

       加快推进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制定了《连州市应急管理局重大行政事项决策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重大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制度》《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评价制度》《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及责任倒查制度》。制定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开,每年聘请律师实行法律顾问制度。凡涉及行政处罚、立案查处等重大决策事项,都经集体讨论决定。

       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组织全体在职在编干部职工连续四年(2020-2023)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培训考试,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水平。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通过组织会议、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授等方式加强学习。今年6月,我局组织《连州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宣讲会暨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参加人次共计360人次。截至12月底,我局执法人员在微信工作群共向企业发布生产安全事故案例40余次,通过线上发布与线下指导相结合的方式,有目的性地加深企业对法律的敬畏。

       (六)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规范。一是建立完善《连州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规范案件审理工作,提高行政执法案件办理水平。二是制定2023年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计划,重大行政执法情况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行政执法能做到有文书记录、图像记录等,聘请法律顾问对重大执法决定把关,并报法制部门备案审查。三是落实执法主体资格制度,全局共16人持有执法证,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所有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均通过执法资格考试。四是所有行政检查、行政执法的岗位人员均配有执法服装、持有广东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配置移动执法通信终端、移动执法办公终端、现场执法记录仪等设备,按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推进全过程移动执法。五是每周实行工作例会制度,对行政执法事项定期研究讨论,不存在下达或变相下达与法律规定冲突的任务指标或完成时限等情形。

       继续加大安全生产领域执法力度。2023年1-12月份,对全市化工企业检查29家61次,发出各类执法文书186份,行政处罚3次,处罚10万元,责令停产整顿1家;检查烟花爆竹经营单位2家6次,发出各类执法文书9份,行政处罚 0 次;检查非煤矿山企业22家156次,发出各类执法文书652份,行政处罚21次,处罚94.6万元,责令停产整顿18家;检查工贸行业35家83次,发出各类执法文书282份,行政处罚5次,处罚57.4329万元,其中事故罚款3次,处罚51.4329万元,责令停产整顿2家。

       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一是严格落实问题整改,对已发现的企业安全生产隐患,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复查,以整改质量促安全生产,发挥好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对拒不整改的企业,依法依规追究其责任。多措并举拓展专家指导帮扶成效,从严从细做好“回头看”工作,全面开展检查评估,切实做到监管与帮扶融合、执法与普法结合,有效防范有限空间作业生产安全事故。二是加强普法宣传与事故警示教育。今年11月9日,我局组织召开了重大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推进会,会前我局执法人员向企业发放《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会上增加事故警示教育视频案例,有针对性地加深企业对安全生产的理解。三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截至12月底,我局共受理安全生产举报投诉16件,其中关于生产安全事故1件,查实1件;关于安全生产隐患2件,查实0件;关于非法违法行为13件,查实1件。

       全面深化行政许可制度改革。一是我局依申请办理事项已实现“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办理时限压缩至1个工作日。二是配合连州市优化营商环境专报工作组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实行部分事项告知承诺制、容缺受理制。三是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清理“奇葩证明”、变相设置的行政许可事项;按照《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和权责清单管理工作指引》编制我局权责清单并进行公示。我局将疫情防控期间实行的“网上办”“预约办”“上门办”等服务措施常态化,减少企业办事环节,降低成本。清理出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前置条件,提高审批时效。2023年共办理业务52件,其中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33件、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核发10件,加油站许可证核发9件。

       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优化。一是加强服务中心窗口建设,加强机关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技能和服务意识,不断提高服务效率。二是不断提高政务公开水平,落实信息公开制度,依法全面公开各类文件、报告和文书,长期为企业提供各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文本,定期解读重要文件和重要做工作安排,提高部门政府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三是加强法律法规及行政许可有关程序的宣传,落实干部联系服务企业制度,落实“马上就办,办就办好”工作制度,主动争取上级的业务指导,厘清政务服务事项,充分利用大数据推进“互联网+监管”和信用监管,持续优化安全生产领域营商环境。

       (七)健全应急处置应对体系,在重大突发事件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森林防灭火工作方面。2023年我市森林防灭火工作在省、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指导下,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防灭火方针,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稳步推进全市森林防灭火工作。年初制定了年度工作计划,拿出一套“组合拳”,结合“绿美广东”建设,加快深化连州森防改革。对本市各森林火灾风险区域开展专项清理整治,累计清理神坛庙宇205处、林边和坟边火灾隐患约632亩,排查森林火灾隐患22处,全市1956名护林员在线率保持在85%以上,累计有效巡护里程2.1万公里。开展灭火技能比武竞赛,全面提升队伍的“作战”能力。推进综合应急救援与专职护林(防火)队伍规范和优化,确保综合防灾减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和应急救援更加科学、高效。建立提前预警和每月通报机制,红色预警期间市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全员靠前巡逻机制,继续开展森林火灾警示约谈、挂牌督办和责任追究机制,特殊节点严格落实“17项”硬措施,以责任落实推动工作落实。2023年全市没有发生较大及以上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的情况,取得了春节、“两会”、清明、五一、中秋、国庆、重阳等重大节假日和敏感时段零火情的好成绩。

       防汛抗洪工作方面。市三防指挥部组织开展1次全市汛前大检查,组织开展2次汛前督查,督促各镇(乡)各部门落实三防各项防御工作;组织开展潭岭水库、上兰靛水库防汛演练、地质灾害避险共计3场,参与人数382人次;各镇(乡)举办防汛应急演练12场,参与人数822人次;组织三防业务培训班3次,培训人数483人次。我市2023年汛期总体情况平稳,召开会商研判会工作部署会议11次,启动防汛IV级应急响应3次,转移危险区域人群86人,在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共同努力下,未出现灾情和人员伤亡情况,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不足和原因

       领导干部法治观念仍需加强。一是学习浮于表面,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学习领会不深。二是主观上认为工作业务多,注重业务知识学习而放松对党的政治理论及国家法律法规的学习。三是对年终述法重视程度不够,存在重述职、轻述法现象,未充分发挥述法在提升依法决策水平中的“助推器”作用,年终述职报告对法治政府建设内容还需进一步完善。

       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亟待加强。一是基层法治基础薄弱,缺乏专业岗位人员,部分执法人员缺少法律背景知识,执法水平有待提高。二是局机关执法人员数量不足,执法效率亟待提高,基层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有待提高,还需进一步加强工作力量。三是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不够完善,部分执法人员对执法和服务相结合认识不到位、工作不熟悉,部门间职责分工尚未完全理顺、职能衔接不畅。

       对政策解读、宣传、引导、提升服务能力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一是局机关虽然设有法规股,但只是加挂在局综合协调股,没有专项工作编制人员,工作业务仍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工作中注重提高效率而忽视了对政策的宣传,宣传作用应落到实处。三是宣传形式相对单一,针对企业和群众的宣传次数较少,宣传效果不够显著,宣传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思路

       (一)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引,将法治政府建设与安全生产有机结合起来。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加强“底线”思维、法治思想,更加注重安全生产的基础地位、前提定位和保障作用,真正把安全生产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学习纳入每年的公务员及专业技术人员培训中,纳入干部政绩考核当中,从思想学习上增强安全生产法治意识。

       (二)夯实安全生产基础。落实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水利、建筑、旅游、特种设备、消防等有关行业的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和各项制度,形成与安全生产技术标准体系相适应的机制。加强本市级、镇(乡)应急管理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全面提升全民法治意识。

       (三)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深化非煤矿山安全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开采生产的矿山企业,严厉整治重大安全隐患问题。加大交通运输安全综合治理力度;强化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持续严厉整治超载、超限、超速、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继续强化农村和山区交通的安全监管,依法强化校车安全监管。严格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和打击非法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组织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整治,加强和规范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四是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五是加强消防、旅游、工贸等其他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

       (四)依法提高行政执法能力与水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安全人才和监管监察队伍建设,加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新进人员的法律法规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劳动者法治素质和安全生产能力。进一步充实基层监管执法力量,改善监管监察装备和条件,创新安全监管监察机制,切实做到严格、公正、廉洁、文明执法。

       (五)加强普法宣传。始终以宣传教育为主要抓手,通过多维度、多元化的渠道,努力提升全局干部职工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开展党内法规专题学习、座谈会等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整合普法力量,努力将法治宣传教育下延至最基层、企业,让遵法守法成为自觉行动。



                                                                                                                                                                           中共连州市应急管理局委员会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