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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清远市连州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882MB2D274367/2023-00071 分类:
发布机构: 清远市连州市医疗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3-09-18
名称: 怎样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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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发布日期:2023-09-18  浏览次数:-

  1.自2023年1月1日起,我市上线省内异地就医免备案功能,即我市参保人临时外出在省内联网医院住院及门诊特定病种就医无需办理备案手续,出院时可直接联网结算相关医疗费用。(1)长期异地就医及跨省就医线上办理异地就医备案途径:微信小程序“粤医保”-异地就医备案;(2)参保人员办理备案需按转出类别提供以下材料:①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需提供异地“户口簿首页”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无法提供的可上传个人承诺书);②异地长期居住人员需提供异地居住证明或个人承诺书(任选其一);③常驻异地工作人员需提供异地工作合同、单位异地派出证明或其他长期异地工作证明材料(任选其一);④异地转诊人员需提供具有转诊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转诊转院证明材料;⑤临时异地人员(跨省)需提供医疗机构开具的提供诊断证明。

  2.异地就医备案审核通过后,线上查询备案信息途径:微信小程序“粤医保”-异地就医-备案信息查询。

  3.清远市参保人办理异地长期就医备案后,在备案有效期内享受异地普通门诊待遇,异地普通门诊每月支付上限为50元,期间不在参保地选点享受普通门诊待遇;异地就医(含门诊、住院)不需要选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