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远市医保政策有关规定,关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用于支付的范围是:
1. 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2. 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3. 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居民医保等的个人缴费;
4. 参保人本人退休时未达到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年限的缴费费用;
5. 在定点医疗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符合规定的中医“治未病”费用;
6. 城市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等补充医疗保险缴费;
7.其他符合国家、省规定的费用。
索引号: | 11441882MB2D274367/2023-00080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清远市连州市医疗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3-10-20 |
名称: |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用于支付的范围是哪些?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3-10-20 | |
主题词: |
根据清远市医保政策有关规定,关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用于支付的范围是:
1. 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2. 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3. 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居民医保等的个人缴费;
4. 参保人本人退休时未达到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年限的缴费费用;
5. 在定点医疗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符合规定的中医“治未病”费用;
6. 城市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等补充医疗保险缴费;
7.其他符合国家、省规定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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