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编号:用地许可〔2020〕003
我局收到连州市公安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的申请及有关材料,现按《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进行批前公示。
一、用地单位:连州市公安局
二、项目名称:连州公安局南门派出所综合大楼
三、用地位置:连州市连州镇湟川南路地段
四、用地面积:2000平方米
五、土地用途:行政办公用地
六、建筑规模:200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
七、公示有效时间自公示日起10日内。
附:有效意见反馈方式:书面意见并写明真实联系人姓名、电话、联系地址,书面意见在公示有效期内交至白水东路连州市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与村镇规划管理股收。咨询电话:0763-6633086。
附件:
连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