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容缺受理承诺书
本人 ,身份证号码 ,受(单位)
委托(办理个人事项可不填),申请办理 事项,
因 ,申请容缺受理。
现就相关事宜作出如下承诺,并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一、所作承诺意思表示真实;
二、已经知晓需要补正的材料和时限;
三、提供的所有申请材料真实有效;
四、在容缺补正时限(10个工作日内) 年 月 日前(委托 ,身份证号 )
提交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否则自愿退件处理;
五、若事项涉及生产建设或经营活动,在未能取得正式批准文件之前,
承诺不开展相关生产建设和经营活动。
承诺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不动产登记容理缺受补正材料通知书
申请人:
您提出的 申请,尚有以下非关键性材料缺少:
1.
2.
3.
……
根据《连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容缺受理”实施办法(试行)》,在您出具《容缺受理承诺书》后,不动产登记业务受理窗口可先予受理,并由不动产登记中心进入审核程序;在您的容缺补正材料送达后,按承诺日完成办理工作。如到承诺期限未送达容缺补正材料,将终止办理工作,退还已经收取的材料;同时,将你的失信信息推送至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特此通知。
经办人(签名):
送达人(签名):
年 月 日(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