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自然资告〔2023〕4号
广东省地质局第三地质大队:
经调查,广东省地质勘查局七〇六地质大队已于1984年迁移至韶关,人员、设备亦随之搬离连州,连州市龙坪镇新圳大队03070000001号地块已不再是该单位生产经营的依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经连州市人民政府同意(连府函〔2023〕149号),依法无偿收回广东省地质勘查局七〇六地质大队名下位于连州市龙坪镇新圳大队03070000001号地块、面积为149734.6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连府国用(2007)第18820300001号),具体国有土地使用权无偿收回工作由连州市自然资源局依法负责落实。
依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2号)规定,上述涉及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权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因机构改革,广东省地质勘查局七〇六地质大队与七〇五地质大队合并成广东省地质局第三地质大队,广东省地质勘查局七〇六地质大队名下资产已由你大队管理,因此你大队对上述涉及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请你大队在收到本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特此公告。
附件: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连府国用(2007)第18820300001号)
附件.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连府国用(2007)第18820300001号).pdf
连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10月18日
联系人:温文杰
联系电话:0763-6626309
地址:广东省清远市连州市白水路151号连州市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