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广东省委省政府和清远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修复工作相关决策部署,科学推进清远市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实施好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清远市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了《清远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并征求了各县(市、区)和相关部门意见。
为进一步提高规划编制的合理性和科学性,2024年1月30日下午,在连州市自然资源局会议室召开了交流座谈会。清远市自然资源局生态修复科、清远市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连州市自然资源局、连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连州分局、连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连州市水利局、连州市农业农村局、连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连州市林业局、编制单位参加了该交流座谈会。会上编制单位汇报了《清远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编制阶段性成果,各部门进行了充分的座谈交流。
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是指遵循生态系统演替规律和内在机理,以各类生态空间为对象,通过用途管制措施,约束人们对国土空间的利用行为,并对空间格局失衡、资源利用低效、生态功能退化、生态系统受损的国土空间,按照保证生态安全、突出生态功能、兼顾生态景观的次序,以自然恢复为主,进行适度人为引导和修复的活动,以达到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提供优质生态产品、优化国土空间格局的目标,是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
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定位于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活动的统筹谋划和总体设计,是在一定时间周期、一定国土空间范围内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活动的指导性、纲领性文件。通过研究编制规划,统筹设计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活动的实施范围、预期目标、工程内容、技术要求、投资计划和实施路径,以有效保障和综合提升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活动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