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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清远市连州市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8820073197789/2024-00354 分类:
发布机构: 清远市连州市自然资源局 成文日期: 2024-03-26
名称: 不动产继承登记公告(黄鹏飞)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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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继承登记公告(黄鹏飞)

发布日期:2024-03-26  浏览次数:-

(编号:2024031号)

  根据广东燕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不动产继承权审查法律意见书》(广燕律连不动产继/遗登字2024030401号),我中心拟对黄鹏飞继承黄德湖坐落于连州市连州镇巾峰豪庭C4座首层20号商铺,房地产权证号“粤房地权证连州字第0100001888号”不动产权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第1.8.6条款,继承、受遗赠的不动产登记的规定,现予以公告。

  如对上列登记公告有异议的,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至2024年04月16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此公告即具有法律效力,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连州市良江路3号(连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大厅27号窗口)联系方式:0763-6637009

继承人

不动产权类型

不动产坐落地址

不动产权面积

  用途

黄鹏飞

《房地产权证》

连州市连州镇巾峰豪庭C4座首层20号商铺

房屋面积:

69.92㎡

房屋用途:

商铺

公告单位:连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