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切实加强自然资源领域腐败问题治理工作,推动自然资源管理制度改革,规范市区土地使用权地价评估委托行为,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自然资源管理系统行政为民十项措施和工作人员五条禁令》、《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土地估价行业管理的通知》、《连州市公开摇珠选定土地评估机构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14年1月1日起,以现场摇珠方式公开选择土地评估机构,承担连州市辖区土地使用权出让地价的评估工作。现拟开展2025年度土地评估机构备案工作,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要求
土地评估机构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向我局申请取得备案资格:
1、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一式两份)
2、取得省级或省级以上相关部门颁发的土地评估资质达两年;(一式两份)
3、具备在清远市范围内执业的资格且在清远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或注册有分支机构;(一式两份)
4、无不良记录;(一份)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一式两份)
6、土地评估机构须在连州市范围内设有服务门店。(需附照片)
二、报名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并有意向参与公开摇珠的土地评估机构,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前往连州市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空间用途管制股,提交书面申请,同时应提交有效的土地评估中介机构注册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现场核对后当场退还)。
逾期未申请的,本年度不再受理其备案请求。
我局将在2024年12月10—14日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要求的土地评估机构,确认其备案资格,并在我局门户网(http://www.lianzhou.gov.cn/qylzzrzy/gkmlpt/index)“政务公开”网页)公布。
特此公告。
联系人:陈钧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空间用途管制股)
联系电话:0763-6626309
连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