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收到连州鸿园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的有关申请材料,现按《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进行批前公示。
一、用地单位:连州鸿园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连州鸿园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温泉度假酒店项目
三、用地位置:连州市龙坪镇大东山DDS-03-35地块
四、用地面积:11918.66平方米
五、土地用途:商业用地
六、建筑规模:17877.99≤计容建筑面积≤21453.588平方米
七、公示有效时间自公示日起10日内。
附:有效意见反馈方式:书面意见并写明真实联系人姓名、电话、联系地址,书面意见在公示有效期内交至白水东路连州市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与村镇规划管理股收。咨询电话:0763-6633086。
附件:连州鸿园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温泉度假酒店项目规划 用地红线图
附图:连州鸿园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温泉度假酒店项目规划用地红线图.pdf
连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