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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清远市连州市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8820073197789/2026-00484 分类:
发布机构: 清远市连州市自然资源局 成文日期: 2026-05-28
名称: 关于开展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不动产“登记难”线索征集的通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6-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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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不动产“登记难”线索征集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6-05-29  浏览次数:-

  为持续做好我市不动产“登记难”专项整治工作,着力 解决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不动产“登记难”问题,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根据上级有关工作部署,即日起我局在连州市范围内征集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不动产“登记难”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项目范围

  连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上已经出售并交付因历史遗留问题未能办理不动产权证的城镇住宅项目(包含项目内的住房、车位、商铺)、企业不动产和其他类型(包括国有建设用地上已经出售(在用)的商业、办公、工业、养老服务设施、宗教活动场所)。国有建设用地上的自建房、集体土地上的小产权房不列入本次征集范围。

  二、征集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8日为集中征集阶段,6月8日后转为日常征集阶段。

  三、提交方式

  有符合本次征集范围线索的个人或企业请按以下方式提交相关

  线索材料:

  (一)现场提交

  连州市连州镇良江路3号一楼政务服务大厅26号不动产登记中心“办不成事”反映窗口。

  (二)邮寄提交

  连州市连州镇良江路3号,邮编:513400;收件人:不动产登记中心办公室(请备注:“登记难”线索);收件电话:0763-6622055。

  (三)电话提交

  连州市:0763-6622055

  (四)网站提交

  连州市自然资源局

  (http://www.lianzhou.gov.cn/qylzzrzy/gkmlpt/mindex)

  (五)通过电子邮件反馈。

  邮箱:Lzbdcdj@163.com。

  四、注意事项

  (一)提交线索需实名制,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二)问题描述应真实、具体,尽量附相关佐证材料;

  (三)对征集到的线索,我们将严格保密,仅用于推动问题解决。

  特此通告。


  附件:连州市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不动产“登记难”线索征集表.doc




连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6 年 5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