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连州市自然资源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推动法治广东建设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自然资源领域法治队伍,为连州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现将工作报告如下:
一、持续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
(一)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一是完善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会议精神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重点内容,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论述新要求。二是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国共产党百年法治大事记(1921年7月-2021 年7月)》、《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等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文章和读物。三是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组织全体党员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集中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主题教育的活动。
(二)强化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教育往深里走。一是深入学习行政基本法律知识。深入学习《行政强制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行政基本法律法规。二是鼓励党员干部积极参与行政执法考试,取得行政执法资格,提升广大党员干部的学法用法积极性,形成良好的学法用法氛围,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今年参加执法证考试人员11人,考试通过6人,通过率54.5%,公务员行政执法证持证43人,持证率达63.24%。
(三)创新政策解读方式,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热点。我局今年上线“政风行风热线”栏目,与广大听众和网友通过电波实现“零距离”交流,并对听众提出的涉自然资源领域的疑问进行了详细解答。通过上线《政风行风热线》节目,近距离地听民意、释民惑、解民忧,切实把惠民生、暖民心、顺民意的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全力化解自然资源领域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难题。
二、不断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市的制度机制
(一)健全法治建设工作推进机制。一是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于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全领域和各方面,将“十四五”时期自然资源事业发展和法治建设共同部署推进。二是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推动全系统法治建设水平上台阶。
(二)落实法治人才培养要求。一是加快推进广东省依法治省一体化平台(粤法治)在自然资源领域全面应用,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对平台使用的应用水平,顺利实现网上办案。二是将自然资源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全系统人才发展计划中,加强全系统法治机构建设,提升法治队伍正规化、专业化水平。
(三)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我局主要负责同志积极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亲自抓、亲自部署,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一是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省委关于全面依法治省、清远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市的工作安排,发挥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二是加强对自然资源系统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任务亲自部署推进,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严格落实2022年法治清远和法治连州考核反馈的问题整改。三是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对自然资源领域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四是依法全面履行工作职能,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五是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推动完善系统内部层级监督,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六是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七是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八是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全社会形成浓厚法治氛围。九是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实施普法规划,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三、强化高质量发展法治保障
(一)强化法治服务保障中心工作。一是改变以往习惯性的工作模式,变“坐门等靠”为“上门服务”,变“被动应付”为“主动服务”,积极主动与服务对象沟通联系,全力为服务对象搞好服务。二是改变以往按部就班、四平八稳的工作思维,牢固树立超前服务意识,善于站在全局想问题,勇于冲在前沿干工作,尽心尽力履好职,一心一意服好务。特别是对国家、省、市、县重点项目,提前与各级政府、部门、企业搞好沟通对接,早参与、早规划、早预审、早准备,争取工作的主动性,避免用地单位在项目用地申报中走弯路、费时间。三是建立和落实项目跟踪服务制度,对服务对象实行全程服务,真正做到横向协调无障碍,纵向配合无间隙。特别是在用地保障服务中,既要抓好用地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更要注重用地过程中和供地后的各项保障服务,确保省、市、县重点建设项目及时落地。
(二)强化高质量发展法治保障。一是加大动态巡查,严格监管控制新增违法用地。以动态巡查制度为抓手,强化日常执法监管,明确巡查工作职责,规范动态巡查报告制度,对新发现的违法用地坚决予以制止。二是加强卫片执法,履职尽责守牢底线。严格按照“月清月核”工作要求,对自然资源部下发的土地矿产卫片图斑进行现场核查,并安排专人审核,确保卫片执法工作的准确性、真实性和时效性,对卫片监测的违法用地立行立改,充分发挥卫片执法“利剑”作用。三是强化联合执法,协调配合形成合力。联合公安、纪委监委、司法等部门以及各乡镇街道,进一步整合执法力量,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建立健全自然资源执法行刑衔接和案件移送等制度,始终保持严厉打击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三)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深入转变职能,把法治政府建设与服务型政府、数字政府建设一体推进。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二是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我局通过梳理公开权责清单、健全法律顾问管理及相关配套制度、加强宣传等工作,不断提高全体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对职权范围内行政事项以及行政服务质量和保障等事项,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承诺。在土地供应、规划、不动产登记等领域积极使用信用承诺、信用报告等信用产品。严格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通过连州市政府官方网站对自然资源局权力与责任清单及土地征收、矿产管理、国土调查、自然资源清查等重点领域信息予以政务公开,今年及时归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目前已通过清远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累计上报“双公示”事项397条,其中行政许可事项267条,行政处罚事项130条。
四、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推动法治建设
(一)全面依法履行政府职能。一是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全面落实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二是对行政审批权力事项进行全面核对、清理和修改,从“取消、下放、调整”的事项、办事程序、精简办事材料、放下审批权力要求着手,再次确认、保留行政审批事项29项,三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并印发《连州市自然资源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年初制定抽查计划、实施方案,建立了本部门监管职责范围内随机抽查对象、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向抽查对象下发抽查通知书,组织抽查后将检查结果及时反馈给抽查对象进行整改。2023年按抽查计划完成3项单部门抽查、1项跨部门抽查的监管工作。
(二)依法落实行政决策程序规范。一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全面推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今年我局新制定《连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连州市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及《连州市2022年度城镇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更新项目成果》等三项重大行政决策,相关决策已列入《连州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二是深入开展风险评估,环保邻避类重大建设项目、民生类政策等风险评估率达到100%。三是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明确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是必经程序,同时规定各决策事项必须履行的有关程序以及合法性审查要点,切实提升合法性审查的针对性。今年我局出具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查意见书3份,没有作出过影响社会稳定风险的决策。四是大力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公布制度。在重大行政许可决定、重要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重大行政决策做出前,均广泛听取各有关部门、行政管理相对人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我局今年举行20场听证会。
(三)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一是履行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文件要求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2023年度,编制《连州市实施“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办法》,正按程序报市政府审查发布。二是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全部落实“三统一”制度,规范性文件全部符合自然资源领域的权限,未增加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未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内容,均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据,合法性审核率达 100%,全部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的规定。我局今年没有发生因规范性文件未按法定程序制定被通报的情况。三是大力推进规章文件的清理,废止和修改不符合改革要求的各类条款,努力推动自然资源管理职能重构实现“化学反应”,自然资源职责履行更加顺畅高效,履职能力水平不断提高。我局今年废止《连州市“三旧”改造实施办法和配套政策的补充意见》和《连州市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实施意见》等两份规范性文件。
(四)全面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一是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持续深化省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建设应用,全面推行移动办案,以信息化手段不断创新监管方式、提高行政管理效能。二是加强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协作执法的组织指挥和统筹协调,完善权责清晰、运转顺畅、保障有力、廉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大力提高执法执行力和公信力。三是提升乡镇政府依法查处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的业务水平,推动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及协调协作机制。
(五)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全面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实现《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广东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广东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等“三项制度”全面有效覆盖。二是配合加快完善自由裁量制度机制,严格执行《广东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确保行政处罚公正、合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升自然资源行政处罚执法水平。三是严格执行《广东省行政检查办法》文件要求,每季度抽查行政执法案卷,并选送一部分案卷到司法局进行评查,以便提高行政执法案卷制作质量、行政执法和行政检查水平。我局今年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查133宗,其中终止行政处罚类3宗,要求补充完善执法证据资料5宗,确保行政执法程序不存在未出示行政执法证件、未告知当事人法定权利等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情形;行政执法决定不存在事实认定不清、违反法定条件、法律适用错误等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情形,相关执法卷宗及文书要件齐备,规整规范。
(六)强化重大突发事件依法处置。建立健全市地质灾害防御应急机制,印发《连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强降雨期间地质灾害防御响应工作方案的通知》《连州市自然资源局突发地质灾害部门应急预案》。明确相关单位(股室)职责分工,对预测预警、值班值守、信息报送、先期处置等地质灾害日常防范工作进行规定和要求,规范、高效、有序做好地质灾害防御响应工作,充分发挥地质灾害群防群测管理体系,加强突发事件风险研判,2023年汛期期间自然资源系统发布地质灾害预警数共82条,其中省自然资源厅发布17条,清远市地环监测站发布55条,连州市自然资源局和气象局共同发布10条,有效支撑地质灾害防御及突发事件处置阶段各项工作,最大程度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七)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一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对行政执法实施全方位、全流程监督。二是加强和完善行政执法考核评议、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机关处理投诉举报等工作。对12个镇(乡)的24宗执法案卷进行了评查,全年局内部自查执法案卷共32宗。三是大力整治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围绕中心工作部署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专项行动。四是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双向衔接机制。认真认真接受司法监督,严格履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达100%。
(八)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一是顺利切换省统建登记平台。经连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与技术支撑单位多次共同制定了周密的迁移方案,于年初将本地不动产自建平台切换为省统建平台,将连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的登记数据、矢量数据和档案数据等数据迁移至连州市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并将原部署于电信天翼云的不动产登记系统同步迁移至市政务云,目前系统运行稳定,进一步完善了不动产登记业务全流程、强化了网络化管理的信息支撑。二是推出“不动产登记+民生”服务,解决群众需求。连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按照省、市和市自然资源局有关部署,依托“广东省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系统,推进“不动产登记+民生服务”,根据申请人意愿,将申办固定电话、网络、电视、水电、燃气等立(过)户业务一并纳入不动产登记申请环节。自今年3月份启动不动产登记+民生服务以来,不动产登记+供电过户业务已申请104宗,已办结92宗,不动产登记+自来水过户业务已申请54宗,已办结47宗,不动产登记+燃气过户业务已申请19宗,已办结17宗,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困扰群众和企业办事要“来回跑”“多头跑”的难题。三是对外公布统一标准的办事指南,全面推行存量房“带押过户”服务,今年连州市存量房带押过户已成功办理了13宗,减少过桥资金534.7万元(以原贷款金额测算),有效降低了房屋交易风险和成本,缩短房屋交易周期,减少办事群众来回跑,减少财产登记环节,进一步推进了连州市存量房“带押过户”有序化、规范化。我局今年共办理不动产权证书51992本,不动产权证明8558张,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5533份,不动产司法查解封登记1849件,办理注销登记3244宗。
(九)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一是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等重要政务信息和基础性信息公开,持续优化部门主动公开目录的动态调整,做好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质量和数据准确性,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二是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办理程序,依法妥善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今年依申请公开各类信息8条。三是改进政策解读工作方式,建立多渠道、全方位、立体式的多媒体传播矩阵,推动重大政策解读提质增效。
五、不断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一)大力推进全民普法工作。一是大力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全面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二是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利用世界地球日、全国土地日、全国测绘日、国际减灾日、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点,通过微信、现场宣传等多种方式多种平台,围绕自然资源领域法律法规向社会开展普法。我局今年通过普法活动接待群众咨询250余人(次),向群众发放习近平法治思想和自然资源领域法律法规的宣传资料3100余份,受到了人民群众的欢迎,树立了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良好的社会形象,达到了预期的宣传效果。
(二)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一是制定《2023年连州市自然资源领域涉稳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二是紧紧围绕土地山林权属纠纷和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涉稳问题展开全面排查。针对发现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逐宗逐项认真组织自查筛选,理清问题症结,建立工作台账。每个涉稳问题均落实工作措施,制定一案一策,落实包案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完成时限等,坚持全面覆盖、找准问题、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三是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2023年以来,我局新受理山林权属争议案件8宗,2022年受理的山林权属争议案件6宗,2021年受理的山林权属争议案件19宗,总共33宗,已裁决案件19宗、协商解决案件1宗、申请人撤回确权申请4宗,解决争议面积约57978亩,已受理未办结案件9宗,涉及争议面积约7086亩。2023年,参加行政复议12宗,行政诉讼11宗。其余各类矛盾纠纷同时得到有效调处,未发生重大涉土涉矿涉山林等自然资源领域内的矛盾纠纷。四是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及时交办,追踪落实,闭环办结,依法妥善处理群众信访诉求,消除矛盾隐患。今年全市自然资源领域受理网络信访及舆情、接待群众来访和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共85宗,已办结78宗,办结率91.76%,12345 政务服务热线128宗,回复率100%。
(三)有序推进行政裁决工作。一是建立体系健全、渠道畅通、公正便捷、裁诉衔接的裁决机制,认真排查自然资源权属争议引起的矛盾纠纷,认真进行调解,化解矛盾。二是采用领导包案的工作责任机制,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确保土地等自然资源权属争议引起的各类矛盾纠纷问题能够得到有效处理。
(四)加强行政应诉规范化建设。一是严格实施《中共广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加强行政诉讼应诉工作的若干措施》,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提升出庭应诉实际效果。二是实施败诉行政案件分析报告制度,切实发挥败诉行政案件对行政执法行为的规范指导作用。今年已经审理的案件11宗,其中不开庭审理案件2宗,开庭审理案件9宗,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9宗,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100%。未审结案件3宗,胜诉案件6宗,败诉案件2宗,胜诉率约为75%。
六、存在的问题
我局在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取得明显的成效,离法治政府建设的更高要求中还有一定的差距,如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需进一步提升,执法队伍建设要加强。
七、下一步计划
(一)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法治教育和培训,创新宣传教育培训方式,提升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完善执法证件持证管理工作,积极组织无行政执法证的工作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证考试。提升法制审核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一岗双责制度。加强对各镇(乡)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涉自然资源领域的执法指导,提高其自身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开展好各项执法工作。
我局将继续在连州市委、市政府的强力领导及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主题,积极做好涉及自然资源领域的所有工作,为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及社会经济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专此报告
连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