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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连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4-02-04 12:34:58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根据《连州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工作部署,现将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

  一是要求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并组织全体党员集中学习,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刻理解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深入贯彻中共广东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锚定一个目标,激活三大动力,奋力实现十大新突破”的“1310”具体部署,促法治政府争在朝夕,抓落实重在实干,一锤一锤接着敲、一件一件钉实钉牢,办好人社业务。二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在党组会议上学习《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并对省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和清远市、连州市相关工作部署进行研究讨论。三是召开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对全体干部职工继续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教育,部署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

  二、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2023年,我局主要领导黄雄同志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认真开展有关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一把手亲自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定期召开法治建设工作会议听取有关工作报告,研究相关工作。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我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职能,牵头制定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计划,开展行政执法有关检查考核。三是狠抓培训学习,召开党组会议集中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同志“十一个坚持”重要指示精神。2023年共开展两期领导干部学习专题学法和全体干部职工学法培训,学习《信访工作条例》《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法》及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新施行、新修订法律法规。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改革行政执法体制

  我局根据《清远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清远市劳动保障监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清机编发〔2016〕4号)和《连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连州市劳动保障监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连机编〔2016〕13号)、《连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成员会议纪要》(〔2016〕第3期)精神,设立了连州市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承担综合执法职能。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机构统一使用行政执法专项编制,核定行政专项编制11名,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目前已有在编人员11人。贯彻落实《关于做好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查处和移送工作的通知》,完善并落实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信息共享。2023年,我局劳动保障监察立案查处欠薪案件4宗,已按时办结。通过“两法衔接”平台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1宗。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1户。依法进行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1户。

  2.完善行政执法程序

  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严格遵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开的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行使自由裁量权。同时,我局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在开展执法工作时,使用的法律文书为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法律文书一览表>的通知》(粤人社函〔2013〕1655号)中规定的法律文书,行政执法程序规范。

  3.创新行政执法方式

  一是遵循执法程序,做好执法信息公开。完善网上执法办案及信息查询系统,实现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程序网上流转、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情况网上查询,其中使用粤执法平台办案28宗。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日常监管,为确保“双随机”落实到位,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明确抽查操作流程,我局制定了《连州市人社局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开展了17批次的双随机抽查工作,共对35户抽查对象开展了检查,均及时将检查结果进行了公示。

  二是强化部门联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连州市治欠办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召开了13次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专题会议。我局联动工业园管委会、工会、司法等部门已在民族工业园区设立了1个“工资权益保障服务站”,安排专人驻点提供工资支付问题咨询、接访调处等多元服务,逐步推进落实欠薪苗头消除在企业,隐患化解在基层。2023年,通过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整治提升行动、集中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等专项行动,联合推进根治欠薪工作。组织迎接国家、省、清远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工作,核查组反馈我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落实到位、成效良好。

  4.开展专项执法,整治就业用工环境

  联合市监、公安部门,开展2023年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行动,对依法成立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未经许可或登记但实际从事职业中介和劳务派遣等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业务的组织或个人以及各类招工用人单位开展执法检查。全面检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含劳务派遣机构)的经营活动情况和用人单位的招用工情况。重点打击未经许可擅自从事职业中介和劳务派遣、发布虚假招聘信息或含有歧视性内容信息、扣押劳动者财物、强迫劳动、非法使用童工和残疾人、非法招用特殊就业人员等违法犯罪行为。

  5.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和执法保障

  我局根据市司法局的工作部署,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一次严格清理,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全部均已持证上岗。加强行政执法保证,在改善执法条件、切实保障执法装备配备、科技建设方面,我局劳动保障监察处置中心于2016年1月筹备建设,在2016年4月建成运行。此外配备执法单兵设备二台,执法车辆一辆,电脑十台。建立覆盖城乡十三个网格的劳动用工监控网,为劳动监察工作落实了必要经费,并纳入本级政府预算。

  (二)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健全依法化解纠纷协调机制

  为更好化解劳资纠纷领域矛盾、加强各部门之间的联动,于2020年4月成立了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工作需要对成员名单进行调整。协调机制建立后,形成有效解决拖欠异地务工人员工资问题的工作合力。2023年,召开欠薪问题研判会、三大制度落实调研座谈会、用工台账书面审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宣传等工作会议25场。

  2.做好普法宣传教育

  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积极响应根治欠薪集中宣传活动号召,驻扎招聘活动现场、深入工地开展根治欠薪集中宣传活动,合计已将6000多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直接送到务工人员手上。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方式,到园入企,通过日常巡查向用工单位及务工人员普及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依托微信交流平台,面向全市用工、建筑、监察仲裁等行业领域,大力做好劳动法律法规宣传工作。

  3.开展企业薪酬调查工作

  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23年企业薪酬调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针对这次企业薪酬调查,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为做到万无一失,对此次调查企业进行了开会培训布置工作,并且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工作,使得调查工作在各个环节衔接得当、环环相扣,并深入辖区32家企业和13家国有企业为调查样本开展薪酬调查,按时完成工作。这次开展企业薪酬调查对常态化疫情防控下调整工资收入分配关系、分析研判就业形势有着重要意义。

  4.依法保障劳动者权益

  2023年,我局劳动监察执法大队已协调处理群众现场来访来电劳资纠纷422批次,处理回复清远12345平台投诉工单349件,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转来线索案件178件,累计涉及人数5318人,涉及金额9940.14万元。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共处理劳动仲裁案件254宗,其中立案受理207宗,不予受理47宗。在立案受理的案件中,已办结的案件数为207宗。在已办结的207宗案件中,以调解撤诉结案104宗,以裁决结案103宗(其中48宗为终局裁决),合计为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达761.72万元。组织医疗卫生专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83宗,作出工伤认定决定172宗,收到工伤保险资格认定的行政复议5宗,行政诉讼6宗,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6宗,出庭应诉率100%,均为胜诉。截至目前,我市没有发生重大恶性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违法案件,社会形势总体稳定。

  (三)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我局根据连州市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有关通知要求,在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工作中,将审批需要提供的手续、资料一次性告知清楚,积极推进证照分离工作,优化审批项目,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并主动对接,较好地推进证照分离工作,推动深化“放管服”改革。2023年,对全市5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年度报告工作;审批劳务派遣经营许可2宗,办理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变更事项4宗,审批许可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2宗,其中1宗延续办学,1宗注销办学,要求劳务派遣企业按时提供日常报表,上报清远及时公示劳务派遣企业的情况;审批许可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4宗,给企业结合自身生产工作需要实行特殊工时带来便利,有效保障劳动者休息休假的权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通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日常检查和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行动等方式,持续对我市劳动用工和人力资源市场进行有序监管,有效遏制各类劳动就业领域违法现象的发生,维护良好的就业和营商环境。

  (四)加强政务服务能力建设

  1.规范梳理服务事项

  秉持始于群众需求,终于群众满意的服务理念,围绕“宽放、善管、优服”,加大简政放权力度,积极转变政府职能,利用政务服务网等信息化手段,规范办事指南,直观明了引导企业和群众办事,同时通过完善网办渠道,丰富公众办事途径。积极配合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加强对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完善,涉及相关事项法律救济、网办途径、流程信息、办理材料等关键信息的修订,极大地畅通了群众办事渠道。

  2.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以人民群众办事“路途短、材料少、办事快”为目标,全面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结合广东省、清远市“人社快办”行动,积极推进人社政务服务效能提升。目前,我局103个政务服务事项中,网上可办99个,可网办率达到96.1%。政务服务好差评质量达10分,实名差评按时整改率100%。

  (五)落实法治人才培养方案

  1.重视法治人才队伍素质建设,提升全员法治水平

  一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学习内容,提高全市事业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二是注重培养法治新人,输送我市新入职事业编制法律人才到中山大学参加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岗前培训,提升为民服务、科学决策、改革攻坚等能力。三是选派了13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省、清远市的人社法律法规业务培训,切实提高我局依法行政水平。

  2.重视法治人才培养,提供岗位提升平台

  一是配合做好法律专业人才招聘工作。2019年以来,为我市公职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招聘事业编制人员6人,目前仍在编在册4人,其中3人具备法律职业资格。二是协助做好乡镇司法协理员岗位设置工作。为配合做好我市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建立一支规范化高水平的乡镇司法协理员队伍,2023年12月,积极对接市司法局做好乡镇司法协理员岗位设置工作。为确保法治人才队伍水平,建议所设岗位要求具备本科学历,法学相关专业人才优先。三是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严格执行公证员职称评价标准,做好职称政策宣传工作。

  3.严格落实保障政策,激活人才工作热情。

  落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补助,切实体现薪酬待遇方面能业务导向。根据粤人社发〔2019〕68号、清人社〔2019〕62号等文件关于办案补助的要求,我市严格落实仲裁员办案补助。2019年至2023年6月均按照仲裁办案实际,以案定补,向市政府请示同意后,由财政局予以发放。

  (六)积极参与法治人社示范创建

  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记嘱托、感恩奋进,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在法治框架下保障民生、维护和谐,以人社“小切口”服务民生“大发展”。我局以扎实的人社法治建设成效获评“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法治人社建设优秀单位”;我局申报的“连州市农民工欠薪综合治理示范项目”,在申报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单项候选项目活动中,经县初审、清远市复审被推荐创建省级单项候选项目;我局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连续4年排名清远市第一“A”级;我局在2023年清远市市域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创新项目大赛中,“建立健全治理欠薪机制,打造劳有所得新标杆”的经验做法,获得大赛“一等奖”的好成绩;我局领导获得“广东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先进个人”的荣誉称号;我局先后收到“依法办事 廉洁高效”“真情服务暖人心 工伤认定合法规”两面锦旗。

  四、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一)劳保执法仲裁力量有待充实

  乡镇劳保所在排查和调处拖欠农民工工资矛盾时,存在人手不足、没有执法权等问题,按属地管理原则应当由当地劳保所调处的矛盾纠纷难以及时化解,引发劳资隐患矛盾升级。此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存在案多人少的情况,无法将立案、办案、送达进行分离,不利于仲裁工作的开展。

  (二)工程建设领域欠薪案件调查取证难度大

  用工关系不明确、工程单价不明晰、工程结算有争议等问题引发的涉劳资纠纷层出不穷,不具备用工资质的包工头捆绑工人工资追索工程款、误工费、生活费、车旅费等现象时有发生。

  (三)“两法”衔接机制有待完善

  在实际工作中,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不够完善,“两法”衔接移送案件工作开展遇到难题,公安机关立案受理条件高,移送案件反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四)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难度增大

  经济整体下行,本地的部分企业受多种因素影响,存在经营不善停工停产的情况,导致争议隐患集中出现,劳动关系领域出现不稳定因素,且所受理案件呈现复杂化趋势,难以直接从现有法规政策中找到对应的处理依据。

  五、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下一步,根据我市法治政府建设有关要求,我局将着重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结合实际情况,请示上级支援组织专职及兼职监察员培训,并为乡镇劳保所工作人员颁发兼职监察员证书,以便调处纠纷,积极配合推进镇(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强化日常巡查、联合检查,对存在欠薪隐患的在建工程项目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实施重点监管,切实推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加强源头治理,发挥根治欠薪领导小组工作效力,严厉打击建筑领域工程违法分包问题,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改进建设领域工程款支付管理,加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过程监管。

  三是进一步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完善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机制。依法处置欠薪案件,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欠薪行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落实欠薪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依法依规联合惩戒,使欠薪违法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四是强化业务学习培训,不断充实理论知识,提高仲裁员综合素质,切实提升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调处质量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服务水平,提高办案效率和案件终局裁决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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