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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来源:连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6-10-21 16:37:37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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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委于2026年10月8日立案受理申请人吴泽鑫与你单位关于劳动报酬等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连劳人仲案字〔2026〕143号)申请人仲裁请求:1、你单位支付2025年4月1日至11月30日期间工资96000元;2、被申请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江苏省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对第一项仲裁请求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该案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申请人证据副本、开庭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6年12月8日上午9时30分在连州市连州大道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仲裁庭开庭审理该案,如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委将作缺席审理,并作出裁决。

  特此公告。

  本委地址:连州市连州大道西119号

  经 办 人:冯旭辉、易碧莹

  联系电话:0763-6667539


连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O二六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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