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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连州市养老机构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来源:连州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3-11-15 11:36:17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进一步推动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根据《关于印发〈清远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的通知》(清安〔2023〕8号)和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连州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精神,现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工作要求,从即日起在全市养老机构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广东65条、清远72条具体措施,全面落实机构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领导责任,突出养老服务领域,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设施设备故障、非法违规行为、安全管理缺陷等重大事故隐患,以强有力精准严格的执法行动,督促推动养老机构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认真排查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建立健全责任倒查机制,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坚决守稳守牢安全发展底线红线,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通过专项行动,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底数,推动养老机构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推动院领导、管理人员、护工三级责任人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的质量明显提高;对照“三个必须”强化安全监管,聚焦重大事故隐患精准严格执法,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显著增强。

       二、专项行动主要内容

       突出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带动养老机构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落实,切实提高养老机构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养老机构是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养老机构主要负责人是法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组织排查整改而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是主要负责人的法定义务。民政局要督促养老机构主要负责人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定职责基础上,突出抓好以下工作:

     (研究组织本养老机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

        1.养老机构主要负责人要学习研究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组织研究部署开展对标对表自查自改。

        2.组织建立养老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实行闭环管理。能立即整改的,要迅速整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要明确责任人、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并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3.专项行动期间,及时吸取国内外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迅速组织排查整治本养老机构同类事故隐患。

        4.专项行动期间,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要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

      (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作用

       1.养老机构主要负责人要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

       2.突出管理团队安全责任落实,组织制定养老机构各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

       3.按照《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设置养老机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

       1.养老机构主要负责人要深刻吸取违规动火引发的重特大事故教训,组织开展1次全员安全警示教育活动。

       2.严格履行电气焊等动火作业审批手续,督促作业人员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现场监护人员,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检查和作业过程监督。

       3.组织对电气焊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检查,严禁带病作业,不得使用淘汰或危及安全的电气焊设备。

       4.举一反三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人员、“两电一容”等特殊作业人员以及易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落实岗位责任情况进行1次全面排查,严禁聘用和招请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在特种作业岗位上岗作业。

       5.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本养老机构的有限空间、临时用电、高空作业等特殊作业风险点,逐一落实风险辨识警示、培训教育、作业审批和现场监护等安全措施。

      (四)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

       (1)养老机构主要负责人要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每半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消防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2)通过定期演练、安全教育培训等,让全体从业人员主动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应急避险意识。

        三、工作阶段安排

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各养老机构要按照各阶段工作重点有序推进。

       (一)动员布置(2023年5月31日前)。民政部门制定专项行动方案,聚焦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或重点检查事项等,积极推进重大事故及风险隐患排查。

       (二)养老机构自查自改(2023年6月30日前)。养老机构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建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台账,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

       (三)部门精准执法(2023年12月31日前)。市民政局聚焦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聚焦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深入养老机构开展单部门精准执法检查,12月底前联合市市场监督、消防大队、住建、卫健等部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执法检查,严查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通过差异化的执法处罚措施强化政企互信,推动养老机构真查真改并按规定主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

       (四)总结提高(2023年12月)。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四、工作机制和保障

       (一)领导组织机制。局领导班子牵头全市养老机构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具体由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股负责实施,负责专项行动日常工作。

       (二)督导检查机制。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现场督导检查,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督促做好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连州市民政局         

202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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