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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来源:清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3-12-20 11:14:03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要求,我局已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现将清理结果公告如下:

一、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5件)

1.《关于印发<连州市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连府办[2015]131号)

2.《关于印发<连州市全面推行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连府办[2016]134号)

3.《连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州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指导意见>的通知》(连府办〔2018〕121号)

4.《关于印发<连州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的通知》(连府办〔2018〕147号)

5.《关于印发<连州市富硒农业产业五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连府办〔2021〕46号)

二、宣布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2件)

1.《连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非法电炸毒鱼的通告》(连府[2014]33号)

2.《关于印发<连州市精准扶贫产业发展“以奖代补”扶持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连府办(2017)30号)



附件1:连州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汇总表.xlsx



连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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