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历史遗留矿山治理恢复工作,依据《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令第 5 号)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经调查核实,并报连州市人民政府同意,我局拟将位于大路边镇东大村的1个图斑认定为历史遗留矿山,现予以公告(详见附件)。自2026年7月17日至2026年8月16日进行公示,公示期30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向连州市自然资源局申请复核。
附件:历史遗留矿山名录
连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7月17日
历史遗留矿山名录
为加快推进历史遗留矿山治理恢复工作,依据《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令第 5 号)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经调查核实,并报连州市人民政府同意,我局拟将位于大路边镇东大村的1个图斑认定为历史遗留矿山,现予以公告(详见附件)。自2026年7月17日至2026年8月16日进行公示,公示期30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向连州市自然资源局申请复核。
附件:历史遗留矿山名录
连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7月17日
历史遗留矿山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