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粤医保规〔2025〕3号)文件规定,经研究,同意连州市丰阳镇新仁和堂大药房品悦分店由2026年7月17日起解除医保协议,连州市瑶安医宗堂大药房和连州市东陂镇医宗堂大药房由2026年10月12日起解除医保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连州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6年7月17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粤医保规〔2025〕3号)文件规定,经研究,同意连州市丰阳镇新仁和堂大药房品悦分店由2026年7月17日起解除医保协议,连州市瑶安医宗堂大药房和连州市东陂镇医宗堂大药房由2026年10月12日起解除医保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连州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6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