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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电子监控设备的公告


来源:连州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6-09-11 16:22:32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浏览次数:-

  为规范道路交通秩序,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连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将于2026年10月12日零时启用3套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均为违法停车自动记录设备),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抓拍交通违法行为种类

  抓拍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驾驶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交通违法行为。

  二、设置地点

  (一)107国道2175公里500米(大路边镇府前路路口北向南);

  (二)107国道2175公里800米(大路边镇中心幼儿园北向南);

  (三)107国道2176公里100米(大路边镇策玉路62号北向南)。

  请广大道路交通参与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营造平安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连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0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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