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朗友因保管不善,将粤(2023)连州市不动产权第0037252号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以上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何朗友
202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