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粤(2019)连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01660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州支行
抵押权
441882006011GB10089F00010302
连州市连州镇连州大道38号城市广场一期综合楼612室
已拍卖 (原权利人李移元)
登记机构:连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