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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民族乡)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连州市2008年度烤烟生产实施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三日
连州市2008年度烤烟生产实施方案
根据广东省、清远市烟草专卖局(公司) 的规划,结合我市实际,确定我市2008年烤烟继续试扩种植面积为8000亩,收购2万担。烤烟生产继续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的指导思想和“科学规划、循序渐进、稳步实施、持续发展”的原则。为保证2008年我市烤烟种植任务的完成,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完善健全组织机构,工作责任落实到人
(一)烤烟生产实行“任务到镇、责任到人”的工作责任制,烟区镇镇长、主管烟叶生产的领导是完成本镇烤烟生产任务的责任人。各被规划种植烤烟的有关镇均要成立专门工作机构,抽调相应的人员专职负责落实烤烟合同生产、收购的组织协调工作,并确定1名领导分管烟叶生产。
(二)市烟草有限公司总经理和主管烟叶生产的副总经理作为全市烤烟生产的主要责任人,具体负责落实烤烟产前、产中、产后的各项服务工作,要密切配合各有关种植烤烟镇,督促科技兴烟工作落实到种植户。
二、合理组织安排,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
(一)落实规划,确定种植面积。2007年11月中旬完成区域种植布局,2008年1月15日前完成生产收购合同的签订工作。市烟草有限公司要组织烟叶生产人员分成若干小组,负责协助各个烤烟种植镇做好合同签订工作。
(二)生产物资的组织和采购。2007年11月下旬前完成肥料、农膜、农药、烤房设备、喷灌设备、耕作机械的组织计划采购工作。
(三)组织技术培训工作。
1、10月下旬前完成培训材料准备,并制定培训计划。
2、11月中旬前完成技术队伍的培训(包括烟叶部人员、烟草专干、聘请的辅导员)
3、12月底前完成种植点的村委干部、种植大户的培训。
4、分阶段做好烟农的培训工作(主要以现场会形式进行)。
(四)选定育苗户,备足育苗材料,12月1-5日播种。推行先进的育苗技术,采取托盘苗和漂浮育苗两种育苗形式进行。
(五)组织成立机耕专业队,做好烟田(地)备耕起垄工作。2007年11月开始至2008年1月30日前完成此项工作。
(六)大田移栽时间。2008年2月中旬开始至3月上旬结束。
(七)烟叶收购。2008年7月中旬开始收购(具体时间按省烟草公司通知日期执行)。
三、合理布局、集约化生产
(一)按规范化要求,布局好种植点。由市烟草有限公司根据土质、交通运输、水利灌溉、群众基础和诚信度等方面的综合情况,择优选择种植基地,要求相对集中连片,便于机械化操作及各项生产管理。
(二)每个规划种植点要求相对集中连片种植面积50亩以上(含50亩)。种植户的种植面积必须与每间烤房配套烘烤面积 相对应,以利于开展技术辅导及合理使用资源。在统一规划的前提下,可以采用多种形式的生产方式种植,但必须按照要求建立种烟户档案,实行户籍化管理。
1、大户独资形式:单户连片种植25亩以上(含25亩),每25亩应配备1间密集式堆积烤房及相配套的烘烤设备。
2、联户合作形式:联户连片种植25亩或以上的,可以共用与种植面积相对应的密集式堆积烤房及相配套的烘烤设备。
以上两种形式的种烟户可以单独与烟草有限公司签订生产收购合同,但合同必须明确落实烘烤烟叶的烤房使用情况(独用或共用烤房),确保种植面积与烤房相配套。
(三)由市烟草有限公司定点组织集约化育苗。统一品种、统一供苗,保证烟苗质量,确保育苗技术措施按计划实施。
(四)统一机械化起垄整地,减轻种烟户的劳动强度。
四、加强生产技术的组织实施和管理
(一)建立生产技术工作骨干队伍,成立技术执行组,由省公司(包括委派的南雄烟科所专家)、清远市公司和连州市烟草有限公司的生产技术骨干组成。根据技术实施方案,组织烟农、烟草专干、烟草生产辅导员进行专业培训。加强先进技术引进和推广工作,并针对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探讨解决办法,推进科技兴烟工作的落实。
(二)组织成立生产辅导员队伍,负责对烟农进行生产技术指导,从备耕整地、育苗、大田管理、病虫害防治、采摘烘烤、烟叶初分级实行全程辅导服务。
(三)制定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目标考核责任制,严格执行《技术实施方案》。从种植面积、技术到位率、合同完成情况、交售烟叶中上等烟比例等方面进行实绩考核,定期交叉检查。生产期结束后进行评比、兑现奖惩。
(四)组织开展种烤分离试点工作,采取集中代烘烤烟叶,解决部分缺乏烘烤技术种烟户的后顾之忧。通过试点选择一些烘烤技术过硬的骨干户,代其他种烟户加工烘烤烟叶,逐步形成一批烘烤专业户。
五、2008年度有关烤烟种植的扶持政策
(一)市政府本年度对烟叶税继续实行全额返还政策,返还资金用作全市烟叶生产扶持和奖励的专项基金。
(二)烟水配套工程(如水渠、水池、排灌站等)的建设继续采取“谁积极,支持谁”的政策。
“烟水配套工程”建设按照国家烟草专卖局“连片规划、整体推进”的生产指导方针,根据实际需要,由受益农户所在地自然村提出申请,经市烟草有限公司审核报请省烟草公司批准后按有关程序动工修建,工程竣工验收后的维护责任及费用必须由受益农户所在自然村承担。
(三)起垄机、灌溉设备由市烟草有限公司统一添置,协调安排给种烟农户使用(由受益户自负油料费用及电费)。
(四)继续实行生产物资扶持奖励政策:
1、市烟草有限公司与种烟户签订生产收购合同后,按合同确定的实际面积每亩分期预付垫支供应烟草专用复合肥100市斤、麸肥60市斤、硝酸钾40市斤。
2、肥料扶持与烟叶交售实绩挂钩:每亩交售烤烟任务定为250市斤(其中中上等烟比例占90%以上)。凡100%完成合同交售任务的,可享受肥料总价值80%的补贴;完成86-99%的,给予肥料总价值70%的补贴;完成80-85%的,给予肥料总价值60%的补贴;完成60-79%的,给予肥料总价值50%的补贴;凡交售达不到60%任务的将取消肥料补贴,由种烟户全额负责肥料款。
以上肥料补贴结算兑现,由烟草公司与种烟户在烟叶收购期间,以多除少补形式结清。
3、由市烟草有限公司负责组织专业户统一育苗,向种烟户免费提供烟苗。
4、对优质烟叶实行煤炭、电费补贴。按照合同面积以交售等级烟叶实绩计算,每交售100市斤上等烟补贴煤炭、电费款80元;每交售100市斤中等烟叶补贴煤炭、电费款70元;其余低等级烟叶不予补贴。此项补贴款从市政府税收返还部分资金中列支,在烟叶收购结束后兑现。
5、鼓励专业大户连片开发种植。对连片种植100亩以上(含100亩)的种烟大户(独资),在完成交售任务的前提下,每担烟叶单列增加10元的肥料奖售,此款从市政府税收返还部分资金中在翌年生产期列支兑现。
(五)对有关烟区镇、村、种烟能手、优秀种烟户以及相关部门实行工作考评(考评办法另行制订)。种植和收购任务按2008年烤烟种植规划安排考核。
附件:2008年连州市烤烟种植任务表
主题词:农业 烟草 生产 方案 通知
抄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
连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综合科 2007年12月7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