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廉洁文化建设,营造廉荣贪耻的社会氛围。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文联决定在今年纪律教育学习活动月期间联合举办“廉泉新韵—连州市反腐倡廉书画摄影作品展”。现公开向社会各界征集作品:
一、征集内容:主要征集书法、美术、摄影三大类作品。以反腐倡廉为主题,反映我市党风廉政建设成果、反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廉政理念、展现我市勤政廉政先进典型及精神风貌、廉政文化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等活动。或具有“清廉、自洁”意境的自然风光、花卉(如梅、兰、竹、菊、莲等)作品,要求作品构思创意新颖,具有鲜明的政治立场、时代特色,通过自然、人文、纪实等手法,凸显人民群众反腐倡廉的期盼和心声,努力反映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成果。
二、作品规格及要求:1、书法、国画为竖式,最小不小于4尺斗方,最大不超过6尺; 2、篆刻不少于10枚,并附释文;3、其它画种(油画、水彩画、水粉画、漆画、素描画、漫画),不小于2开纸,最大宽不超过1.5米;4、摄影作品采用传统、数码相机拍摄均可,黑白、彩色照均可。上交照片规格为4R(提供2MB以上数码电子文件,胶片必须扫描成电子文件。作品可做后期电脑处理,但不得改变照片原貌)。
要求各党委选送书法、美术、摄影作品各2件以上、广大书画摄影爱好者积极参与,报送作品要求附上作者姓名、工作单位及联系电话。
三、奖励办法:书法、美术、摄影作品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若干名。奖励标准:一等奖奖金300元,二等奖奖金200元,三等奖奖金100元,优秀奖给予留念品奖励。入选作品在我市反腐倡廉书画摄影作品展中展出。此外,将从入选作品中推荐优秀书画作品参加清远市反腐倡廉书画作品展;推荐优秀摄影作品备选由省纪委组织的“廉风和畅”摄影作品展(在我市摄影年展期间举行),并择选部分优秀作品在《清远日报》刊登。
四、投稿地址:
1、摄影作品:连州市番禺路128号市摄影办(潭电大楼8楼),联系人:曹春生,电话:6661234(办),手机: 13602927571。
2、书画类作品:连州市听泉画廊(中山北路133号,即中心小学后门下去80米)。联系人:邓勇军,手机:13926602131。
五、作品征集截止时间:2008年6月5日止。
本次征集活动所有作品均不退回作者,对入选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相关活动中使用,不再另付稿酬。入选作品涉及的名誉权、肖像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均由作者本人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