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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监察文书送达公告(连州市允盛置业有限公司)


来源:连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6-07-27 15:42:23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连州市允盛置业有限公司:

  经查,你(单位)拖欠黎永乐等11人2024年10月至2025年9月的工资总计582004.39元,违反了《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于2026年1月8日依法向你(单位)作出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连人社监字〔2025〕第42号)。我局于2026年7月14日依法向你(单位)作出了《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连人社监字〔2025〕第42号),于2026年7月20日向你(单位)邮寄送达未妥被退回,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自从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连人社监字〔2025〕第42号)


连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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