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部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在线服务 > 便民服务 > 劳动就业 > 劳动保障

连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来源:本网-连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1-10-20 16:42:16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广东创瀛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连州分公司:

  本委于2021年6月24日立案受理邓小梅与你单位关于劳动报酬的劳动争议案件(连劳人仲案字〔2021〕69号)。该案现已审理终结,本委于2021年10月18日对该案作出如下裁决:驳回申请人邓小梅的全部仲裁请求。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该案裁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上述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当事人对本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本委地址:连州市连州大道西119号

  经 办 人:古敬航、黄敏

  联系电话:0763-6667539


连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1年10月20日


footer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