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州市港连矿业有限公司:
本委于2024年5月13日立案受理申请人赵高级、赵高报与你单位关于劳动报酬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连劳人仲案字〔2024〕57号),赵高级要求你单位支付2022年2月份至2023年3月份的工资共82487元;赵高报要求你单位支付2022年2月份至8月份的工资共41434.44元。
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本委向你单位邮寄送达未妥,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该案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申请人证据副本、开庭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4年6月25日上午9时30分在连州市连州大道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仲裁庭开庭审理该案,如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委将作缺席审理,并作出裁决。
特此公告。
本委地址:连州市连州大道西119号
经 办 人:黄卫裙、潘迪云、陈代成、易碧莹
联系电话:0763-6667539
连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二日